来自绍兴的王女士反映,她家住柯桥区柯岩街道澄湾居,71岁的父亲目不识丁,却签下了一份屋顶租赁协议。王女士发现协议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失衡,怀疑父亲被骗。去年11月27日,一位光伏公司人员在村电工的介绍下,通过手机与父亲签订了一份长达25年的光伏合同,整个过程使用格式条款。王女士称,对方自称来自电力局,父亲误以为只是配合公家登记手续,完全不知道自己在签合同。
王女士父亲的三层农村自建房楼顶已铺满光伏板,但因王女士阻挠,没有并网供电,目前形同摆设。当时一位茹先生上门洽谈,签下的是光伏项目屋顶租赁协议,主要内容是老人将三楼屋顶出租用于铺设光伏板发电,租期20年,到期自动续期5年。合同约定的收益方式与板件数和年限相关。王女士推算,家中共装了24块光伏板,每年收益约六七百元,可一旦违约,可能需要买下整个电站,花费可能高达一二十万元。
这份合同的乙方是杭州碳合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王女士认为合同权利义务不对等,其中大量条款约定了甲方(父亲)的违约责任,而公司方的违约条款则少得多。她追问茹先生是否来拆板,对方不仅不回应,反而指责她“执迷不悟”,称法院已作出判决。王女士此前已诉请法院判定合同无效但因人脸识别和签字均属实,一审被驳回,她表示将继续上诉。
如今房子又出现了新问题,三楼房间墙壁可见水渍,王女士认为渗漏与光伏板安装打孔有直接关系。她查询发现,该公司注册资金仅一万元且未实缴,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注册地址已无法找到人。记者多次联系茹先生未获接听,通过第三方软件查到杭州碳合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0月21日,注册资本一万元,员工人数为零,注册地址显示在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
王女士的父亲回忆,当初对方承诺安装后给一万二千元初期补贴,每年再给六百多元租金。他在电子合同的甲方处一笔一划签下名字,但那是因为对方没有告诉他那是合同。老人说自己不识字,只会写自己的名字,对方并没有把合同内容逐条念给他听,只是声称是电力公司来做项目的。村里电工也一同前来,老人以为是在配合公家登记,如果知道是20年合同,自己年事已高根本不会同意。
澄湾居居委会何书记表示,光伏项目是私人业务员联系操作的,并未经过村里,村委虽知情但不清楚具体操作细节。那位陪同的电工何师傅也是居委会副主任,他坚称老人当时是同意安装的,是装好以后女儿才反对。他强调现场绝对没有人自称电力局,可能只是提到装电表需要电力局并网,老人听岔了。何师傅也证实,自己也装了光伏,项目是亲戚问起才介绍的,未收任何报酬。
何师傅提到,租金是每块板每年40元,24块板算下来一年应有960元,然而王女士父亲实际拿到的只有六七百元。至于那笔一万二千元的“初装补贴”,何师傅表示老人当时没要。王女士还提供了一段微信语音,称是柯桥供电部门一位姓戴的员工所说,认为光伏公司中有些“完全是诈骗”。绍兴柯桥供电分公司确认戴姓工作人员是他们的员工,但茹先生并非供电公司人员。
当晚茹先生主动回电说明情况。他指出公司尚未认定老人违约,合同经法院多次审查后才作出判决。关于房屋漏水问题,茹先生表示若确属公司责任,一定会修复,但由于老人一方阻止发电已近一年,损失约一万元需由对方承担。茹先生还透露,当初一万二千元初装补贴已转账到老人手机上,是老人自己不要,加上发电损失,实际亏损已超过两万二千元。他坚称公司从未自称电力局,可能是现场提到电力局并网造成误会,村电工明知他们是光伏公司,不可能谎称电力局。
茹先生坦言自己只是经销商,并非“碳合”的经理,也从未去过该公司,声称“碳合”只是项目公司,项目装满了就会“走掉”,暗示会注销消失。记者实地探访注册地址,所在地为一处汽修厂和工业园区,均无人知道“碳合”这家公司。合同左上角印有TCL光伏的标识,现场设备也有TCL标志,所留400电话正是深圳TCL光伏客服。客服了解情况后,指引王女士联系另一电话进行进一步沟通。王女士表示,她会继续联系,也会将最新情况反馈给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