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期貨股份有限公司(01461)8月29日公告,公司已於2026年8月28日(交易時段後)與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簽署《中間介紹業務框架協議》,協議期限為三年,自臨時股東會批准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協議生效後,原有中間介紹業務框架協議將同步終止。
根據此前2026年8月6日披露的公告,這一新協議擬定的年度上限觸及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因此,相關交易須遵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4A章的申報、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要求。公司計劃在即將舉行的臨時股東會上提交議案,尋求獨立股東批准該框架協議及其年度上限。
公司表示,在獲得獨立股東批准之前,不會超出原協議下既定的年度上限。另據公告,公司將按上市規則規定,發布載有協議詳情、獨立董事委員會建議意見、獨立財務顧問意見及臨時股東會通知的通函,分別於香港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及公司網站(www.ztqh.com)刊載,並按H股股東通訊選擇方式寄發相關文件。
公告顯示,中泰期貨董事會由9名董事組成,包括3名執行董事周順遠、劉運之、梁中偉;3名非執行董事鄭韓胤、明鋼、王惠;以及3名獨立非執行董事陳華、羅新華、孟茹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