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紙業(02002)9月1日公告稱,旗下全資子公司昌樂新邁紙業有限公司於2026年8月31日(交易時段後)與平安國際孖展租賃有限公司簽署《孖展租賃合同》,就若干生產設備開展售後回租孖展安排。
根據合同,平安國際孖展租賃同意以1.2億元人民幣購買新邁紙業位於山東省濰坊市昌樂經濟開發區廠房內的QCS掃描架、軟壓光機、硬壓光機及相關設備(未審數據賬面值14,161.35萬元),並以三年期將該等資產租回給新邁紙業。
租賃期內,新邁紙業需分12期(每3個月支付一次,首期租金在租賃開始日期後第三個月支付)向出租方支付合計1.305億元人民幣的租金,其中租賃本金為1.2億元人民幣,利息合計1,050萬元人民幣。租賃期滿且全部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結清後,新邁紙業可支付100元人民幣的留購價款,重新取得上述設備所有權。
山東世紀陽光紙業集團有限公司、山東華邁紙業有限公司及昌樂盛世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將為新邁紙業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公司表示,本次孖展租賃安排經公平磋商確定,利率參考市場水平及新邁紙業信用狀況等因素,旨在補充集團營運資金。
按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規則》第14章,因相關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於25%,上述交易構成須予披露交易,須履行公告及申報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