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537)披露《董事會戰略委員會議事規則》,就戰略委員會的設立背景、人員構成、職責權限、決策程序及會議制度等作出系統規定,以規範公司重大投資決策及長期發展戰略的決策流程。
根據規則,戰略委員會系董事會下設專門委員會,負責對公司長期發展戰略和重大投資決策進行研究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和方案。委員會由三名董事組成,委員由董事長、過半數獨立董事或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並經全體董事過半數選舉或罷免;主任委員由董事會在委員中任命。委員任期與董事會任期一致,期滿可連任。
公司級績效管理委員會作為戰略委員會的日常辦事機構,由公司總裁辦牽頭,負責日常工作聯絡和會議組織,相關工作組成員可非戰略委員會委員。
戰略委員會的主要職權包括: 1. 對公司長期發展戰略規劃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 2. 對須經董事會批准的重大投孖展方案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 3. 對須經董事會批准的重大資本運作及資產經營項目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 4. 對其他影響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 5. 對上述事項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6. 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宜。
在決策程序方面,公司級績效管理委員會負責前期準備,包括收集重大投資、孖展及資本運作項目信息並完成初審後向戰略委員會提交正式提案。戰略委員會討論形成意見後,將結果提交董事會,同時反饋給公司級績效管理委員會。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其提案須經董事會審議決定。
會議安排方面,戰略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例會,並提前七天通知全體委員。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方可舉行,決議需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表決方式為舉手或投票,臨時會議可採用通訊表決。必要時可邀請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亦可聘請中介機構提供專業意見,費用由公司承擔。會議應制作記錄,並由董事會祕書保存。與會人員須對會議內容保密。
該議事規則自董事會決議通過之日起實施;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執行。規則的最終解釋權歸公司董事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