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6日,江西銅業股份(00358)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發布《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並於同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披露相關海外監管公告。
公告顯示,該制度適用於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祕書等。《制度》明確三項核心內容:一是薪酬構成,二是考覈與支付機制,三是止付與追索安排。
在薪酬構成方面,高級管理人員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績效薪酬和中長期激勵收入組成。其中,績效薪酬佔比原則上不低於基本薪酬與績效薪酬總額的60%,並且在目標總薪酬中的比例同樣不低於60%。
在考覈與支付方面,公司董事會薪酬委員會負責制定考覈標準並組織評價,必要時可委託第三方開展。績效薪酬將依據經審計財務數據和個人崗位績效結果按各考覈周期支付;中長期激勵收入方案則將另行制定。
在止付與追索方面,若公司因財務造假導致財務報告追溯重述,或董事、高管對違規行為負有過錯,公司將減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績效薪酬及中長期激勵收入,並對已支付部分進行全額或部分追回。該規定同樣適用於離職人員。
《制度》自股東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並由董事會負責解釋和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