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金茂12日公告稱,其位於青島高新區的10家項目公司已與股東——興茂置業、凱喜、豪吉置業、豪慶置業及中海發展——簽署新框架協議,自2026年5月13日起生效,為期三年。期間,項目公司將繼續按各方持股比例向股東(或其指定實體)提供貸款。
項目公司股權結構為:中國金茂通過興茂置業或凱喜合計持股68%,中國平安通過豪吉置業或豪慶置業持股14%,中海發展持股18%。貸款條款統一,利率以一年期LPR為基準,可在上下50%區間內浮動,原則上按季付息,最長期限不超過框架協議三年期限。
根據測算,新框架協議有效期內項目公司向豪吉置業及豪慶置業的貸款合計每日最高結存額(含利息)上限為6.6億元,向中海發展的對應上限為8.4億元,兩項合計約15億元。
歷史數據方面,項目公司向豪吉置業及豪慶置業的合計每日最高結存額由2023年的4.43億元升至2026年1—4月的4.85億元;同期向中海發展的相關餘額由5.69億元增至6.24億元。
依據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此項交易構成向關聯人士提供財務資助的持續關聯交易,其中對豪吉置業及豪慶置業的貸款需履行申報、公告及年度審核義務;對興茂置業及凱喜的貸款因屬集團內部資金往來且無資產抵押,可豁免相關義務。由於向豪吉置業、豪慶置業及中海發展的貸款合計適用百分比率介於5%至25%之間,亦構成須予披露交易,需要進行公告。
公司表示,項目整體銷售回款充裕,通過向股東提供貸款可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資金閒置,並滿足集團其他開發項目的資金需求。董事會已審議通過相關方案,涉平安系的董事已迴避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