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MOMENTA-W(06880)發布《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明確提名委員會的設立目的、組成結構、會議機制、權責分工及信息披露等要點,以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框架。以下為公告要點:
1. 成立目的 • 提名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建立正式且透明的董事提名程序,負責物色、評估並向董事會推薦合適的董事候選人,同時制定並建議提名指引,確保符合相關法律法規。
2. 組織架構 • 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不時委任,須以獨立非執行董事佔大多數。 • 董事會須在委員會中至少任命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 • 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委任,且必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3. 會議安排 • 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任何成員均可召集會議。 • 議程及文件須至少在會議前三天送達成員。 • 法定出席人數為兩名成員;每名成員擁有一票表決權,若票數相等,由主席投決定票。 • 成員可通過電話或其他通訊設備參會。
4. 核心職責 提名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 a) 至少每年檢討董事會的架構、人數及技能結構,並協助編制董事會技能表; b) 制定篩選及評估董事候選人的標準; c) 物色並評估董事候選人(含獨立非執行董事),並向董事會提出任命建議; d) 評覈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 e) 就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任免和繼任計劃提出建議; f) 支持公司定期評估董事會績效; g) 制定及定期檢討董事會多元化政策與可量化目標,並監督實施進度; h) 研究董事會指定的其他事項。
5. 權限與資源 • 委員會獲授權在職權範圍內開展調查,向任何員工索取信息,並可在必要時尋求獨立專業意見,相關費用由公司承擔。
6. 信息披露 • 委員會須定期向董事會彙報工作並確保董事及時獲得充分信息。 • 職權範圍文件將刊載於香港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及公司網站(www.momenta.cn),並依據法規及環境變化進行更新。
7. 股東大會義務 • 委員會主席須出席年度股東大會並回答提問;如未能出席,將由其他委員或獲委託代表代為出席。
MOMENTA-W通過明確提名委員會的組織與運作細則,進一步提升董事會治理透明度,為公司未來董事選聘和多元化建設提供製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