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02628)7月24日發布公告稱,公司擬與江蘇省政府投資基金(有限合夥)(「江蘇基金」)、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財產險公司」)及國壽(江蘇)股權投資有限公司(「國壽江蘇」)在2026年12月31日前簽署《合夥協議》補充協議,調整江蘇疌泉成達股權投資中心(有限合夥)(「合夥企業」)的利潤分配機制。
補充協議將利潤分配方式由原先「按單一投資項目分配」改為「按合夥企業整體分配」。調整後的具體分配順序如下: (a) 先按全體有限合夥人實繳出資比例分配,直至各有限合夥人收回其實繳出資額; (b) 如有餘額,再向普通合夥人分配,直至普通合夥人收回其實繳出資額; (c) 如有餘額,再向全體有限合夥人分配,直至各有限合夥人基於第(a)項回收金額獲得按複利8%的年化收益率計算的收益; (d) 如有餘額,再向普通合夥人分配,直至普通合夥人基於第(b)項回收金額獲得按複利8%的年化收益率計算的收益; (e) 剩餘部分為超額收益,其中20%分配給普通合夥人,80%按實繳出資比例分配給有限合夥人。
除上述調整外,原2019年12月26日簽署的《合夥協議》其他條款保持不變。中國人壽董事會表示,該調整符合市場慣例,有利於提升資金安全性及投資收益確認。
本次董事會審議過程中,因在集團公司及/或財產險公司任職,蔡希良、利明光、阮琦、胡錦、胡容及牛凱龍已對相關議案迴避表決。
此前,合夥企業相關交易已於2019年8月22日在公司公告中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