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4日,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02333.HK)以書面傳籤方式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會議應出席董事8名,實際出席8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會議審議並全票通過以下三項議案:
1. 董事會以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通過《關於聘任公司董事會祕書及確認其薪酬方案的議案》。
2. 董事會以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通過《關於聘任聯席公司祕書的議案》,決定聘任袁媛為公司聯席公司祕書,李巧玲為另一名聯席公司祕書,二人任期均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期限三年。
3. 董事會以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通過《關於變更香港上市規則第3.05條項下的聯交所授權代表的議案》。趙國慶因其他工作安排辭任授權代表,董事會委任袁媛接替該職位。變更後,公司在聯交所的授權代表為李紅栓與袁媛。
根據公告,相關人事任命同步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提交,並已獲得豁免嚴格遵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3.28條及第8.17條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