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8日,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01211,港幣櫃台;81211,人民幣櫃台)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發《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6年8月)》。公司董事長王傳福代表董事會簽署公告,並確認章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
新章程對公司治理架構、股東權利義務、董事會及專門委員會設定、利潤分配政策等進行了系統性規定,並披露了最新的註冊資本及股本結構等核心信息:
1. 註冊資本與股本規模 ——公司註冊資本為911,719.7565萬股普通股。 ——總股本結構為A股543,379.7565萬股,佔59.60%;境外上市外資股(H股)368,340萬股,佔40.40%。
2. 歷次股本變動摘要 ——2024年5月10日,公司回購註銷1,877,000股A股後,總股本由291,114.2855萬股降至290,926.5855萬股。 ——2025年3月11日,公司增發12,980萬股境外上市外資股。 ——2025年實施「每10股送紅股8股,並以資本公積金每10股轉增12股」後,總股本增至911,719.7565萬股。
3. 董事會組成 截至公告日,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 ——執行董事:王傳福 ——非執行董事:呂向陽、夏佐全 ——獨立非執行董事:蔡洪平、張敏、喻玲
4. 經營範圍與宗旨 章程明確,公司經營範圍涵蓋鋰離子電池、汽車及零部件、軌道交通設備、信息技術服務等業務;經營宗旨為「守法經營,誠實經商,開發高新科技產品,豐富市場,努力開拓國內、國際市場,創造良好經濟效益,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服務」。
5. 利潤分配原則 章程規定,公司每年以現金分配的利潤不低於當年實現可分配利潤的10%,任意連續三年累計現金派息不低於該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
6. 其他要點 ——公司設董事會9人,並設審核委員會、戰略及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委員會等專門委員會。 ——公司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120日內披露年度財務報告,並嚴格執行信息披露及內部控制等規定。
比亞迪股份表示,新《公司章程》已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等相關法規修訂,並將自公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