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3日,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06099,下稱「公司」)公告稱,《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工作規則》已由董事會審議通過,並自同日起正式生效。此次發布的新規對提名委員會的職權範圍、人員組成及運作機制等進行了系統性修訂。
根據公告,提名委員會定位為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職責包括: 1. 至少每年檢討董事會架構、人數及組成,協助編制董事會技能表,並就配合公司戰略的董事會調整提出建議; 2. 就董事會規模和構成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3. 制訂並建議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遴選標準與程序; 4. 審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候選人任職資格,並向董事會提出任免建議; 5. 評覈獨立董事獨立性; 6. 就董事會成員(尤其是董事長及總裁)的繼任計劃提出建議; 7. 支援公司至少每兩年評估一次董事會表現; 8. 每年評估各董事履職投入與貢獻。
委員會成員設定為5至7名董事,其中獨立董事佔多數,且至少包含1名不同性別的董事。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任期一致,由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主席)。
會議方面,提名委員會原則上提前三天通知全體委員並提供相關資料,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方可召開,決議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會議記錄保存期限不少於十年。
公司表示,將為提名委員會履職提供必要工作條件;委員會可聘請中介機構或外部專業人士提供意見,費用由公司承擔。
公告還明確,自本規則生效之日起,2025年12月19日生效的原《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工作規則》(招證發[2025]715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