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4日,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02628)公告稱,董事會已決議與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財產險公司」)訂立新的《保險銷售業務框架協議》(下稱「新框架協議」)。
現行框架協議將於2027年3月7日屆滿。新框架協議待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並由雙方簽署後,將自2027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現行框架協議屆時同步終止。
根據新框架協議,財產險公司將繼續委託中國人壽在授權區域內代理銷售其指定的各類財產保險產品,並按實收保費的一定比例向中國人壽支付代理手續費。代理手續費由財產險公司分支機構按月結算。
中國人壽披露的歷史代理手續費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17.30億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16.61億元,以及截至2026年5月31日止五個月6.16億元。
新框架協議設定的年度代理手續費上限分別為: 1. 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年度24.30億元; 2. 截至2028年12月31日止年度25.40億元; 3. 截至2029年12月31日止年度26.50億元。
交易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所界定的持續關連交易,適用百分比率超過0.1%但少於5%,須遵守申報、公告及年度審核要求,豁免獨立股東批准。因過去十二個月內與控股股東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累計交易金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5%,新框架協議仍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公告顯示,中國人壽集團目前持有中國人壽約68.37%已發行股本;財產險公司由中國人壽集團和中國人壽分別持股60%和40%。
董事會確認新框架協議下的定價機制符合監管規定,並將通過內部月度追蹤及年度檢查,確保交易條款不遜於與獨立第三方的同類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