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教集團(02001)9月8日公告稱,公司董事會已決議設立董事會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以進一步完善集團在環境、社會及管治(ESG)及氣候變化工作方面的管理體系,並推動集團可持續發展。\n\n公告顯示,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的主要職能包括:\n1. 指導並制定集團的ESG願景、目標、策略及架構;\n2. 監督ESG策略及架構的執行進展;\n3. 指導並審視集團重要ESG議題的識別與排序;\n4. 審閱關鍵ESG及氣候變化風險與機遇,並評估相關管理框架的有效性;\n5. 監管與持份者溝通渠道及方式,確保相關政策的制定與實施;\n6. 審閱集團的ESG報告及其他相關披露,並向董事會提出改進建議。\n\n該委員會由三名成員組成,分別為執行董事李孝軒、陳冬海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何國俊,且何國俊被任命為委員會主席。\n\n公司表示,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的實施細則及最新董事名單與其角色和職能將另行在公司及香港聯交所網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