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6日,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00914,海螺水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未來三年股東派息回報規劃(2025-2027年度)(修訂稿)》,明確了未來三年股東回報安排。
根據規劃,2025年度至2027年度,公司利潤分配將遵循以下核心條款: 1. 分配形式:可採取現金、股票或兩者結合的方式,滿足條件時優先現金派息。
2. 現金派息條件: (1)當年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正值; (2)審計機構對當年財務報告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
3. 現金派息及股份回購比例: • 2025年度:現金派息金額與股份回購金額合計不低於當年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的50%。 • 2026年度—2027年度:在滿足上述條件的前提下,現金派息金額與股份回購金額(若有)合計不低於當年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的50%,且每股派發現金紅利不低於人民幣0.90元(含稅)。若當年每股收益低於人民幣0.90元,將從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中補足。
4. 派息頻次:公司原則上每年度至少進行一次現金派息,可在有條件時實施中期利潤分配。
5. 股票股利:在公司成長性及每股淨資產等因素滿足條件的情況下,董事會可提出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潤。
6. 調整機制:如經營環境或公司發展需求發生變化,派息規劃可調整,須經董事會論證並提交股東會表決通過。
本規劃自股東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