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3日,太平洋航運(02343)董事會批准並採納了薪酬及人才委員會更新後的職權範圍,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員工薪酬政策和人才戰略制定明確的管治框架。
根據公告,薪酬及人才委員會主要權限與職責包括:
1. 權力 • 調查或執行其職權範圍內的任何事項,並向集團員工索取所需資料。 • 在適當情況下委聘外部專家及專業顧問,相關費用由公司承擔。 • 可將其職責指派予小組委員會。
2. 彙報與會議安排 • 委員會須在董事會定期會議或必要時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彙報活動。 • 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會議議程及文件需在會前至少三天發放。 • 會議法定人數為兩位成員,會後將向全體成員分發會議記錄草稿徵求意見。
3. 主要職責 • 就公司全體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員工的薪酬政策、結構及與業績掛鉤的薪酬機制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並確保程序正規透明。 • 依據授權,釐定執行董事、選定管理層員工及擬入職授予股權獎勵的新員工的薪酬待遇,以及相關終止或解聘的補償安排。 • 審議並批准執行董事及選定管理層成員的績效連結薪酬目標與結果。 • 審議並批准集團全體員工的年度薪酬調整建議。 • 向董事會建議非執行董事薪酬及董事任期安排。 • 監督公司文化與人才策略,確保與長期業務目標及環境、社會及管治(ESG)考量保持一致,並就重大人才政策、組織架構重組及領導力發展計劃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 審閱並批准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披露內容,並確保任何董事或其關聯人士不得參與其自身薪酬的釐定。
4. 組織架構 • 委員會由不少於三位成員組成,其中大多數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主席須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 • 公司祕書或董事會指定人士出任委員會祕書。
太平洋航運表示,上述職權範圍的更新旨在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機制,確保薪酬及人才管理制度與公司長遠發展戰略相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