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集團控股有限公司(00813)8月27日公告稱,國通信託有限責任公司已於2026年8月27日向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提交對公司的清盤呈請,涉及中國內地法院作出的四項判決所產生的判決債務,共計人民幣24.98億元。
高等法院已將該呈請的首次聆訊日期定為2026年11月11日。目前,高等法院尚未就該呈請對公司頒發清盤令。
根據香港《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182條,如公司最終因該呈請而清盤,自2026年8月27日(呈請日起始日)起,未經高等法院授出認可令,任何關於公司直接擁有財產的產權處置,以及股份轉讓或成員地位的變更將屬無效;若該呈請被撤銷、駁回或永久擱置,則相關處置不受影響。
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依據2016年12月28日發出的通函,可在無需另行通知的情況下,隨時暫停參與者就公司股份通過中央結算系統進行股份轉讓的服務。相關措施將在呈請被駁回、永久擱置或公司取得所需認可令時失效。中央結算系統內僅涉及實益權益轉讓的交收指示一般不受影響。
董事會表示,該呈請並不代表其他相關方利益,可能損害公司價值。公司正尋求法律措施堅決反對該呈請,並將採取必要行動以保障公司及各相關方的合法權益。對於是否向高等法院申請認可令,公司將在適當時候作進一步公告。
公司提醒證券持有人及潛在投資者在買賣公司證券時保持審慎,並將就任何重大進展及時披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