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威資管(01835)7月21日與要約人3G Limited聯合公告,公司原定根據《香港收購守則》規定,須在2026年6月30日公告日起21日內(即2026年7月21日或之前)向股東寄發載有H股要約詳情的綜合文件。由於完成H股要約需待股份收購協議、認購協議及配售協議項下的先決條件達成後方可進行,相關條件預計無法在原定期限內達成,雙方已向監管機構申請延遲寄發。
公告顯示,申請的延期時限為:不遲於完成上述交易後七日,或2026年10月13日,以較早者為準。香港證監會收購合併守則執行人員已表示有意就此延期申請授予同意。
瑞威資管與3G Limited表示,如綜合文件(連同接納及轉讓表格)的寄發日期或預期時間表出現任何變動,將另行聯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