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31日,成都高速(01785)公告稱,其附屬公司成都能源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能源發展公司」)與成都交投卓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及普通合夥人)、成都交投資本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劣後級有限合夥人)等訂立《合夥協議》,共同設立「成都卓越微網併購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下稱「該基金」)。能源發展公司將作為新增劣後級有限合夥人,認繳出資1.5億元,佔該基金認繳出資總額的15%。
該基金認繳總規模為10億元,出資結構如下:普通合夥人及基金管理人成都交投卓越基金公司與洛能(杭州)股權投資有限公司各認繳0.1億元;劣後級有限合夥人成都交投資本公司、能源發展公司及杭州碧澄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分別認繳1.49億元、1.5億元及1.99億元;新增優先級有限合夥人廈門國際信託有限公司、成都交子科產併購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及成都濛江綜合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分別認繳2億元、2億元及1億元。
基金經營期限為自2026年5月8日起計8年,可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續期兩次,每次不超過1年;整體合夥期限為20年。基金投資範圍聚焦光伏、儲能產業優質標的,目標收購約560兆瓦、約200座分佈式光伏電站資產,覆蓋全國多地區。
收益分配採取「先返本後分成」模式:優先級有限合夥人在單利5.5%/年門檻回報及本金回收後,開始進行績效分配;剩餘可分配現金中,5%分配予優先級有限合夥人,75%分配予劣後級有限合夥人,20%分配予兩名普通合夥人(1:1)。基金管理費及執行合夥事 務報酬合計為全體合夥人實繳出資額的1%/年,於延長期和清算期免收。
上市規則方面,由於成都交投直接及間接透過交投建管合計持有公司72.46%股權,成都交投卓越基金公司及成都交投資本公司為公司的關連人士。合夥協議與此前儲能基金合夥協議須合併計算,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於25%,相關交易構成《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4章須予披露交易及第14A章關連交易。公司將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該合夥協議及其項下交易,成都交投及交投建管將放棄在相關議案上的投票權。
交易完成後,成都高速對該基金的投資將以長期股權投資入賬,並按持股比例確認投資收益。該基金不會成為公司附屬公司,亦不會納入公司合併報表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