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地產斥資逾8億元攜手杭州濱江等收購杭州住宅項目70.3%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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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2026年7月7日,越秀地產股份有限公司(00123.HK)公告稱,其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杭州燚樂實業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杭州燚樂」)與杭州濱江房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賣方」)、杭州建昇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杭州建昇」)、浙江英冠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浙江英冠」)及相關目標公司、項目公司簽署合作協議,擬收購項目公司合計70.3%的實際股權。交易完成後,項目公司股權結構將調整為:賣方29.7%、杭州燚樂30.3%、杭州建昇20.0%、浙江英冠20.0%。

本次交易的總對價約8.00億元,具體包括: 1) 杭州燚樂以合資公司實繳股本出資形式支付的股權轉讓價款約3.64億元; 2) 杭州燚樂應付的利息約50.68萬元(按年利率4%計算); 3) 杭州燚樂向目標公司提供的股東貸款約3.97億元。

協議約定,賣方與杭州燚樂將在20個工作日內共同成立註冊資本7.20億元的合資公司,雙方持股比例分別為49.5%和50.5%。賣方隨後將把目標公司60.0%股權轉讓至合資公司,並分別向杭州建昇、浙江英冠轉讓20.0%股權。

交易資金將按雙方在項目公司的持股比例29.7%:30.3%:20.0%:20.0%分擔,總土地出讓金為24.30億元,其中保證金3.42億元已由賣方先行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讓金8.73億元需在2026年7月9日前繳納,第二期土地出讓金12.15億元需在2027年6月9日前繳納。

根據安排,杭州燚樂將向賣方支付首期轉付款1.04億元,同時支付利息約50.68萬元,並與合作方共同向項目公司注入8,000萬元項目資金。後續杭州燚樂、杭州建昇、浙江英冠將分兩期再向賣方支付2.65億元、1.75億元及1.75億元(對應首期土地出讓金攤分);以及3.68億元、2.43億元及2.43億元(對應第二期土地出讓金攤分)。部分誠意金將在交易完成後轉為三方合計約9.21億元的股東貸款,杭州燚樂、杭州建昇及浙江英冠分別佔比30.3%、20.0%及20.0%。

項目公司杭州濱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成立於2026年5月29日,註冊資本12億元(尚未實繳),專為開發位於杭州市蕭山區北幹西單元XSCQ1204-18地塊(佔地3.56萬平方米)的住宅項目而設。

公告指出,本次合作協議項下交易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之關連交易,適用的最高百分比率超過5%,需履行披露及公告義務,但豁免通函、獨立財務意見及獨立股東批准。董事會、全體獨立非執行董事已確認交易條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交易完成後,項目公司將成為越秀地產的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其財務業績將併入公司合併報表。

越秀地產表示,目標地塊位於杭州蕭山區,周邊商業、教育及交通配套完善,通過與當地龍頭企業合作,有望提升項目開發效率並優化資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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