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3日,招商證券(06099)公告《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工作規則》修訂完成並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自規則生效之日起,2025年12月19日生效的原《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工作規則》(招證發[2025]715號)相應廢止。
新版規則要點如下:
1. 組織架構 • 審計委員會由5至7名董事組成,全部為非執行董事,其中獨立董事佔多數; • 至少1名獨立董事須為從事會計工作5年以上的會計專業人士; • 設召集人1名,由獨立董事且具備會計專業背景者擔任。
2. 職責範圍 • 依據《公司法》履行監事會職權,包括檢查公司財務、監督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等; • 監督及評估外部審計與內部審計工作,提議聘請或更換外部審計機構; • 監督公司內部控制,至少每年檢討一次內控有效性; • 監管財務彙報制度,審核年度、半年度及季度財務報告,並對財務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作出判斷; • 確保員工及合作方可匿名反映財務報告及內部控制等方面的不當事項,並保障獨立調查與處置。
3. 會議安排 • 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當兩名以上委員提議或召集人認為必要時可召開臨時會議; • 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方可舉行,決議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 • 委員因利害關係需迴避表決的,由董事會直接審議相關事項; • 會議記錄至少保存十年。
4. 信息披露 • 公司將在披露年度報告的同時披露審計委員會年度履職情況; • 審計委員會發現重大問題且觸及上市規則信息披露標準時,公司須及時披露事項及整改進展; • 對審計委員會提交但董事會未採納的意見,公司須披露並說明理由。
5. 其他 • 委員任期與董事會任期一致,可連任; • 審計委員會可聘請中介機構或外部專業人士提供意見,相關費用由公司承擔。
公告同時明確,新版規則與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存在不一致時,以後者為準,且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和修訂該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