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潤電力」)於2026年4月30日宣佈,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夏基金」)及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證券」)已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提交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公募基金」)的註冊及上市申請材料,涉及將旗下焦作燃煤發電廠分拆並獨立上市。
據公告披露,此次分拆的底層資產為位於中國河南省焦作市的焦作燃煤發電廠(以下簡稱「該項目」),由華潤電力全資附屬公司博愛縣華潤電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項目公司」)持有。根據計劃,華夏基金作為公募基金管理人將設立公募基金,預計募集規模約人民幣31.03億元。華潤電力及其同一控制下的關聯方將作為戰略投資者,認購已發行基金份額總數的51%。交易完成後,公募基金將通過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由中信證券作為管理人設立)收購項目公司100%權益,項目公司將由基礎設施REIT持有並持續為華潤電力附屬公司,相關財務賬目將併入華潤電力。
公告顯示,華潤電力已就此次分拆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交所」)提交上市規則應用指引第15項申請,並獲聯交所批准豁免嚴格遵守該指引第3(f)段關於向現有股東提供保證配額的要求。聯交所同時確認華潤電力可進行建議分拆。由於根據上市規則第14.07條計算的相關百分比率低於5%,此次分拆無需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的申報、公告或股東批准規定。
華潤電力指出,建議分拆具有多方面裨益,包括符合國家戰略和政策導向,推動現有電廠建設升級;通過盤活基礎設施資產形成良性投資循環,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對傳統債務孖展的依賴,實現孖展方式多元化;釋放股東價值,確立底層資產公允價值;提升公司及分拆業務的市場形象與聲譽;為雙方提供獨立孖展平台等。
公告同時提示,公募基金的上市需經中國證監會及深交所審核註冊,其公開發售能否進行及具體時間存在不確定性。股東及有意投資者在買賣華潤電力證券時應審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