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03958)於2026年8月28日在上海發布《薪酬管理基本制度》,並向香港聯交所提交海外監管公告。該制度自董事會審議通過後生效,重點內容如下:
1. 適用範圍:制度覆蓋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及全體員工,薪酬包括貨幣與非貨幣形式的經濟性報酬。
2. 管理目標與原則:公司提出樹立正確經營理念、確保合規底線、突出行業文化、堅持市場化與績效導向等要求,並強調薪酬管理要與風險水平、業務特徵及功能定位相匹配。
3. 工資總額決定機制:工資總額按工效聯動原則確定,綜合公司經營實際、風險管理成效、勞動生產率及市場水平等因素。
4. 員工薪酬管理: • 績效考覈:關鍵崗位實行3年及以上的長期考覈;重大合規風控事件實行「一票否決」。 • 遞延支付:風險相關崗位績效薪酬遞延起付年不早於績效薪酬歸屬年度後的第2年(T+2年),支付速度不快於等分比例。 • 追索扣回:對違法違規或導致公司過度風險敞口的責任人員,可減少或停止未支付薪酬並追索當年全部或一定比例績效薪酬;該機制同樣適用於離職和退休人員。
5. 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由基本薪酬、績效薪酬和中長期激勵收入構成,其中績效薪酬佔比原則上不低於基本薪酬與績效薪酬總額的50%。績效評價由董事會薪酬與提名委員會負責組織。
6. 公司治理:董事會承擔薪酬管理主體責任;薪酬與提名委員會對主要薪酬政策合規性發表意見並督促整改;管理層負責制度執行及日常管理。
7. 信息披露與聲譽管理:公司將在年報中披露薪酬理念、原則與目標,並按監管要求公開相關信息。薪酬管理納入公司聲譽風險體系,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將記入執業聲譽信息庫。
公告同時列示董事會成員構成,包括執行董事周磊、魯偉銘、盧大印;非執行董事劉煒、楊波、石磊、李芸、徐永淼、任志祥、孫維東;獨立非執行董事吳弘、馮興東、羅新宇、陳漢、朱凱。
公司表示,新的薪酬管理制度旨在通過科學的激勵與約束機制,促進穩健經營和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