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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時代周報-時代在線
近日,針對互聯網助貸業務問題,金融監管總局對分期樂、奇富借條、你我貸借款、宜享花、信用飛等5家平台的運營機構進行約談。
自2025年10月1日實施以來,助貸新規落地至今已滿5個月,意在規範行業秩序、釐清平台與金融機構的權責邊界、遏制行業亂象,但從黑貓投訴 【下載黑貓投訴客戶端】平台等第三方渠道反饋來看,相關平台的違規投訴仍居高不下,有平台在黑貓投訴平台上累計投訴量已突破16萬條。
時值「315」之際,個人貸款監管力度再度加碼。3月15日,金融監管總局、央行聯合發布《個人貸款業務明示綜合孖展成本規定》(下稱「《規定》」),要求將與個人貸款相關的所有成本納入綜合孖展成本,包括但不限於正常履約情形下借款人需支付的貸款利息、分期費用、增信服務費等孖展成本,以及違約情形下需要支付的逾期罰息等或有成本。
據監管部門負責人介紹,考慮到貸款人需要調整業務流程及系統、修改合作協議等,《規定》定於2026年8月1日起施行。《規定》施行時,按照「新老劃斷」原則,新增業務嚴格按《規定》要求開展明示綜合孖展成本工作。
「此舉釋放出持續整治個人貸款市場亂象、壓實機構信息披露責任的明確信號,能夠把此前的監管要求整合為統一執行標準,也是推動個人貸款業務迴歸透明定價、合規經營的軌道,提升市場運行的規範性。」博通諮詢首席分析師王蓬博向時代周報記者分析稱。
來源:圖蟲創意多家平台投訴量上萬,被指營銷氾濫、惡意催收
時代周報記者注意到,近期,黑貓投訴平台仍有大量關於助貸平台的投訴內容。個別平台累計投訴量多達16萬條,多家平台投訴量有上萬條,核心問題集中在變相放高利貸、營銷氾濫、惡意催收等。
有消費者表示,去年11月購買了一家助貸平台的紅包(生活服務套裝)3000元,實際到賬2000元,捆綁了一些無用的卡券價值1000元,共分3期還款,每期要還990多元。
另有消費者稱,其在助貸平台有5000元購物額度,被引導購買紅包套餐,分多次累計購買了9000元的紅包套餐,但實際到手的金額只有6800元,其他都是基本用不上的權益,分3期總還款金額達到9800多元。該消費者質疑稱,如此操作涉嫌「砍頭息」、變相高利貸以及「捆綁銷售」。
3月14日,時代周報記者搜索到一款顯示規格為874元的紅包套餐(生活服務套裝),其包含支付寶紅包500元以及價值374元的「生活服務精選券包」,券包包括某視頻平台會員5折券、某電商平台滿1999元減50元券、空調清洗80元券等,且該產品支持0首付分期,分12期月付為67.61元,總金額為811.32元。
此外,還有不少消費者投訴上述平台存在個人信息泄露情況。
趙洋(化名)向時代周報記者表示,他從來沒有借過網貸,其去年在朋友圈看到一則貸款平台投放的廣告,心血來潮想測試一下能拿到多少貸款額度,填好個人信息後,顯示能夠獲得3萬多元的貸款額度,但並未進行貸款。
趙洋稱,以前從來接不到貸款營銷的電話,自從填了貸款信息後,現在一天能接到三四個,而且來自不同平台。雖然拉黑了部分號碼,但很快又會有新的號碼打進來,讓他不堪其擾,甚至對所有陌生來電都變得格外警惕。
「我只是測試額度,並沒有提交貸款申請,其他這些平台是怎麼知道我的聯繫方式呢?而且還精準地推薦各種貸款產品,感覺個人信息像被‘倒賣’了。」趙洋無奈地說。
時代周報記者實測發現,助貸平台之間還存在「信息共享」等問題。
3月14日,時代周報記者下載宜享花APP,按照要求填寫各項信息,期間,該應用程序還申請授權訪問手機通訊錄,審批通過後提供的借款額度顯示為28500元。從當天開始,時代周報記者就收到了來自多個不同平台、貸款中介的營銷短信、電話,其中還包括此次被監管約談的另一家平台,但時代周報記者從未下載或使用過該平台。
暴力催收也是消費者反映較多的問題之一。王宇(化名)向時代周報記者表示,由於經濟上出現困難,今年1月在你我貸平台有一筆7000多元的貸款逾期,自此,就不斷有打催收電話打進來,每天超過20次,甚至有使用私人號碼向他發送辱罵、威脅短信,嚴重影響了他的日常生活。
針對上述問題,監管部門已悉數要求機構合規處理。據金融監管總局消息,此次約談要求,平台運營機構在與金融機構合作開展借貸業務時,應當切實規範營銷宣傳行為,清晰明確披露借貸產品息費信息,嚴格遵守個人信息保護規定,依法合規開展催收,健全客戶投訴解決機制,有效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監管加碼,個貸需要「明碼標價」
此次被金融監管總局約談的5家平台機構,背後的運營主體大部分為上市公司。
從業績來看,以你我貸借款為例,Wind數據顯示,你我貸借款的運營主體嘉銀科技(JFIN.O)2025年第三季度營收為14.70億元,按年增長1.75%,淨利潤為3.76億元,按年增長39.64%。
事實上,助貸行業面臨的合規要求正不斷提高。
今年3月15日,金融監管總局、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布《個人貸款業務明示綜合孖展成本規定》,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要求貸款人向借款人展示綜合孖展成本明示表,清晰披露個人貸款息費成本。
具體來看,《規定》要求,現場辦理個人貸款業務的,應當在簽署貸款合同或辦理分期前,由借款人在綜合孖展成本明示表上簽字確認。線上辦理個人貸款業務的,應當通過彈窗方式向借款人展示綜合孖展成本明示表,設定強制閱讀時間,由借款人在簽署貸款合同或辦理分期前確認。
綜合孖展成本明示表應註明貸款本金金額,逐項列明貸款人及其合作機構收取的各息費項目及其收取方式、收取標準和收取主體,在此基礎上綜合計算正常履約情形下借款人承擔的年化綜合孖展成本。同時,逐項列明貸款逾期或被挪用等違約情形下的或有成本項目及其收取標準和收取主體。
此外,《規定》與去年10月發布的助貸新規等有關制度相銜接,要求貸款人加強對營銷獲客、擔保增信等合作機構的管理,在與合作機構簽署的合作協議中,明確各方落實綜合孖展成本明示要求的責任和義務。
「這些流程設計,實際上是把過去監管多次強調的告知義務落到了可執行、可追溯的操作層面,這實際上是非常重要的一步,能夠強制機構從辦理環節上減少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辦理貸款、被收取額外費用的問題,強化金融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主決策權。」王蓬博表示。
王蓬博認為,綜合孖展成本上限的披露要求,會直接影響銀行、消費金融公司、互聯網助貸平台的定價策略和營銷模式,機構需要對全部息費項目進行統一覈算和規範,不能再通過拆分費用、隱藏成本來進行宣傳,同時要對合作機構的收費行為加強管理,從產品設計、費率制定到營銷推廣全流程進行合規調整,這有助於推動行業從粗放式獲客轉向透明化、規範化經營,也有利於監管部門開展常態化監督和核查,維護個人貸款市場的長期穩定運行。
責任編輯:李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