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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新浪上市公司研究院
文/夏蟲工作室
核心觀點:恒信東方因2022年虛增營收1.82億元被ST。值得注意的是,恒信東方此次財務造假業務背後牽涉創意信息、諾比侃兩家上市公司。頗為意外的是,其一家交易對手創意信息的算力生意也同樣類似虛增,最終也因財務造假被ST。而諾比侃作為另一家交易對手方,雖未被認定參與造假,但自身應收賬款高企、現金流波動大,上市公司質量或有待觀察。
近日,恒信東方因財務造假遭」ST」。
公司於2026年4月3日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據告知書顯示,公司出現財務造假,即2022年年度報告虛增營業收入1.82億元、佔當期披露營收的37.12%。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9.4條第七項規定,公司股票交易將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但不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十章第五節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情形。
財務造假牽涉2家上市公司 一家也造假另一家剛上市
2022年,恒信東方與創意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創意信息)、諾比侃人工智能科技(成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諾比侃)開展算力系統集成及技術服務業務,向創意信息銷售服務器及相關軟件,向諾比侃銷售軟件。恒信東方從事創意信息業務和諾比侃部分業務(以下簡稱案涉業務)時不具有對商品的控制權。即公司2022年開展的算力系統集成及技術服務業務,雖然在採購、銷售環節承擔了一定責任,但從整體看,公司在供應商選擇上並不具有完全主導性,商品所有權存在一定的瞬時性、過渡性,並未真正取得商品控制權。
然而,在知悉案涉業務交易模式的情形下仍採用總額法確認收入,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財會[2017]22號)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導致恒信東方披露的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2022年虛增營業收入18,161.14萬元,佔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37.12%。
值得注意的是,恒信東方此次財務造假牽涉兩家上市公司,即導致此次虛增收入交易客戶為諾比侃、創意信息,分別為港股與A股上市公司。
頗為意外的是,創意信息也出現類似財務造假情形。2022年11月,創意信息分別與川綜能開展協同一體機銷售業務、與四川中電啓明星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開展大數據平台硬件及軟件銷售業務。創意信息從事上述業務時不具有對商品的控制權,在知悉業務交易模式的情形下仍採用總額法確認收入,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財會[2017]22號)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導致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2023年半年度報告分別多計營業收入26,784.64萬元、12,470.34萬元,分別佔當期報告記載營業收入的12.22%、15.84%。
恒信東方導致此次營收虛增另一家交易對手諾比侃於2025年12月23日剛港股主板掛牌上市。
據公開資料顯示,諾比侃主要從事人工智能和數字孿生等技術在AI+交通、AI+能源、AI+城市治理等領域的產業化應用,並向客戶銷售基於AI行業模型的軟硬一體化解決方案。2021~2023年,諾比侃營收保持快速增長,年複合增長率達到89.8%。
然而,該公司應收賬款高企,盈利質量堪憂。2022年至2024年,諾比侃分別實現收入約為2.53億元、3.64億元、4.03億元人民幣;同期貿易應收款項分別為1.76億元、3.03億元及4.74億元。可以看出,公司2023年、2024年應收款佔營收之比超過100%。公司現金流質量一般極其波動。2022年至2024年末,公司經營活動所得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8058.5萬元、-9999.2萬元和4022.3萬元。
財務造假遭ST
需要指出的是,此次監管文件顯示,恒信東方向諾比侃、創意信息銷售軟件產品,但在此交易中扮演的是「代理人」角色,沒有證據表明諾比侃、創意信息參與了恒信東方的會計違規操作。
針對恒信東方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北京證監局擬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恒信東方給予警告,並處以5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孟楠、副總經理陳偉、財務總監王林海、副總經理李小波4名涉案高管分別給予警告,並處以250萬元、230萬元、200萬元、70萬元罰款,公司與個人罰款合計達1250萬元。
根據規定,恒信東方股票交易將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根據公告安排,公司股票自4月7日開市起停牌1天,4月8日開市起復牌並實施風險警示,證券簡稱由「恒信東方」變更為「ST恒信(維權)」,股票代碼保持不變,日升跌幅限制仍維持20%。公司表示,已對涉事事項完成財務追溯重述與整改,將在證監會正式行政處罰決定書出具滿12個月後,向交易所申請撤銷風險警示。
責任編輯:公司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