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協鑫新能源(00451)發布公告,於2026年4月20日(交易時段後),本公司與配售代理已訂立配售協議,據此,本公司同意委任配售代理,而配售代理亦同意擔任獨家配售代理,以盡最大努力作為本公司的代理促使買方購買最多1.27億股配售股份,配售價為每股配售股份1.05港元。
配售股份的最高數目佔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現有已發行股本的約8.17%,以及經配發及發行配售股份而擴大後的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的約7.55%(假設自本公告日期起至配售事項完成期間,除配發及發行配售股份外,本公司已發行股本並無變動)。配售價為每股配售股份1.05港元,相當於股份於最後交易日在聯交所所報收市價每股1.05港元。
配售事項的預計所得款項淨額(經扣除將由本公司負擔的本公司適當產生的所有費用、成本及開支(包括配售代理佣金、聯交所交易費及交易徵費),以及本公司因配售事項產生的其他開支)預期最高約為1.31億港元。本公司擬將配售事項的估計所得款項淨額用於:(i)全面業務發展,包括光伏營運及管理業務拓展及數字化升級;(ii)拓展能源及相關產品貿易業務;(iii)償還本集團將於2026年9月30日前到期的現有銀行及其他貸款;及(iv)支付行政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