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發布合規提醒從源頭規範電子計價秤市場秩序

中國質量新聞網
04/23

轉自:中國質量報

資訊播報

本報訊 (熊紋玉)近日,四川省成都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關於電子計價秤生產銷售使用的合規提醒》(以下簡稱「合規提醒」),旨在從源頭規範電子計價秤市場秩序,嚴厲打擊「作弊秤」等計量違法行為,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合規提醒解讀了新發布的國家計量技術規範《電子計價秤型式評價大綱(試行)》(JJF2184—2025)和《電子計價秤檢定規程(試行)》(JJG1204—2025)的核心要求,並向成都市生產、銷售及使用電子計價秤的各類經營主體提供了具體合規指引。

按照市場監管總局統一部署,《電子計價秤型式評價大綱(試行)》自2026年1月8日起已正式施行,《電子計價秤檢定規程(試行)》將於2027年1月8日起正式施行。

合規提醒強調,自今年1月8日起,凡生產銷售的貿易結算用電子計價秤,均須全面符合新規中「開殼鎖機、三碼一封、唯一性覈查」等技術標準。此前生產的不合規庫存產品,不得再流入貿易結算銷售環節。自2027年1月8日起,所有投入貿易結算使用的電子計價秤均須完全遵循新規要求。原有型號電子計價秤若已通過強制檢定併合格,其使用期限可延至2027年1月7日,到期後必須予以更換。此外,在用的網聯電子計價秤,其使用過渡期可至2030年1月8日。

根據以上兩項規範,生產企業應依據型評大綱加快產品技術升級與改造,完善防作弊設計及唯一性信息標識管理,並向省級市場監管部門申請型式批准(CPA);自2026年1月8日起,禁止再生產任何不符合新規的貿易結算用電子計價秤。銷售企業不得購進或銷售2026年1月8日後生產的舊型號電子計價秤,並應有序消化現有庫存;自2027年1月8日起,嚴禁銷售未取得型式批准證書、技術參數不符新規、唯一性身份信息缺失或無效、「三碼一封」不完整及鉛封破損的電子計價秤;必須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制度,如實記錄進貨詳情。使用單位(涵蓋集貿市場、商場超市、餐飲企業及零售商戶等)應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凡採購2026年1月8日後生產的電子計價秤,務必選用符合新規要求的產品。

成都市市場監管局特別提示使用單位關注以下驗收關鍵點:一看標識。查驗秤體是否清晰標註「CPA計量器具型式批准標誌和編號」及「本秤不具備欺騙性使用的特徵」字樣,並覈對製造商名稱、規格型號、出廠編號、準確度等級、最大秤量、最小秤量、軟件標識、檢定分度值及製造日期等信息。二查鉛封。重點檢查秤體側面螺絲孔位、量程調整裝置等關鍵部位,確保鉛封完好無破損、無開啓痕跡。三驗身份。藉助官方指定渠道或掃描秤體二維碼,覈驗其唯一身份信息與CPA證書登記內容的一致性。四報檢定。貿易結算用電子計價秤在使用前,須進行登記造冊,並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備案;經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實施強制檢定合格,並加貼合格標識後,方可投入使用;檢定周期規定為一年,凡超期未檢或檢定不合格者,一律不得繼續使用。

成都市市場監管局表示,自合規提醒發布之日起,全市各經營主體應即刻開展自查,按規定時限更換在用電子計價秤,持續規範計量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保持高壓態勢,加大執法監管力度,依法嚴厲查處銷售不合規電子計價秤、使用未經檢定或檢定不合格電子計價秤、蓄意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等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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