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文件直通車】8月20日截至!自治區2026年度科技標杆企業申報工作開始 點擊查看→

市場資訊
07/23

(來源:巴彥淖爾市工商業聯合會)

申報條件

自治區標杆企業分為引領型科技標杆企業成長型科技標杆企業兩類,須分別滿足以下條件。

(一)認定為引領型科技標杆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內蒙古自治區內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在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

2.企業在行業內具有一定知名度,主要產品市場份額處於行業前列,上一年度企業銷售收入在5億元以上;

3.產業創新帶動能力強,研發投入處於行業領先水平,且近三年平均研發投入強度不低於4%(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佔同期銷售收入總額);

4.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Ⅰ類知識產權擁有量不低於30件〔Ⅰ類知識產權包括髮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具有持續的知識產權創造和成果轉化能力;

5.擁有穩定的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及國家級科技創新平台、省部級科技創新平台或具備較高水平的企業自建平台;

6.上年度及當年未發生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和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二)認定為成長型科技標杆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內蒙古自治區內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在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

2.企業在行業內具有一定知名度,在細分領域擁有較強競爭力的代表性產品或服務;

3.企業成長性好,近三年平均研發投入強度不低於6%(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佔同期銷售收入總額),並保持高速增長;

4.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Ⅰ類知識產權擁有量不低於10件〔Ⅰ類知識產權包括髮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具有持續的知識產權創造和成果轉化能力;

5.擁有穩定的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及科技創新平台;

6.上年度及當年未發生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和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申報認定程序

1.自評符合認定條件的企業向盟市科技局、國家高新區管委會等歸口管理單位提出認定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

2.歸口管理單位對企業的申報材料認真審核,提出推薦意見,對通過審核的企業申請表(附件1)上加蓋單位公章並形成推薦企業匯總表(附件2),以正式文件報送至自治區科技廳;

3.自治區科技廳組織專家評審,根據專家評審結果,擇優提出科技標杆企業擬認定名單,並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正式公布科技標杆企業名單。

申報材料

1.內蒙古自治區科技標杆企業申請表(見附件1);

2.《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

3.截至申報時間企業獲得的有效自主知識產權授權證書及匯總表;

4.經第三方審計機構出具的企業近3年(不含申報當年)年報數據或財務數據、財務審計報告等,實際年限不足3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

5.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及研發創新平台相關證明材料;

6.企業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的相關證明文件、證書等。

其他事項

1.企業應如實、完整填寫信息,並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如虛假填報騙取政策支持,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同一企業不得通過多個歸口管理部門重複申報。

2.各歸口管理部門要認真審核企業申報材料,擇優推薦產業創新帶動能力強的重點企業。呼包鄂三市推薦企業各不超過15家、其他地區不超過10家,各國家高新區推薦企業不超過5家。原來認定的科技領軍企業在有效期內(2024年度認定)不能再重複認定為科技標杆企業,待有效期滿後可以申請認定科技標杆企業。

3.請各歸口管理部門對擬推薦的科技標杆企業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將推薦文件、推薦企業匯總表及企業申報材料紙質版1份於8月20日前報送至自治區科技廳,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

聯 系 人:自治區科技創新發展中心:楊彥韜

自治區科技廳高新處:李豔麗

聯繫電話:0471-6328601、6328606

電子郵箱:nmgkjtgxjsc@163.com

通訊地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豐州南路78號

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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