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五五」規劃》發布

市場資訊
07/23

(來源:中化新網)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五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錨定我國碳達峯目標,為助力加快新型能源體系建設,《規劃》設定了4個方面的主要目標:一是總量目標,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消費總量達到18億噸標準煤左右。

二是發電目標,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發電總裝機達到35億千瓦左右,年發電量達到6萬億千瓦時左右;風電和太陽能發電總裝機達到28億千瓦以上、裝機佔比超過50%,年發電量達到4萬億千瓦時以上、發電量佔比達到30%。

三是非電利用目標,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非電利用總規模較2025年增長1.5倍,摺合約1.5億噸標準煤。

四是可靠替代目標,到2030年,全國風電光伏平均置信出力達到8%,迎峯度夏度冬晚高峯風電光伏電量佔比達到20%以上,「十五五」期間新增可再生能源可靠頂峯發電能力3億千瓦以上。

為進一步推動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規劃》作出七方面重點任務部署:一是積極擴大可再生能源電力供給,優化「三北」風電光伏基地、海上風電、水風光一體化和分佈式新能源佈局,積極推動生物質、光熱及海洋能發電發展;

二是加快提升電力可靠替代能力,推進系統友好型風光電站、新能源多能一體化和抽水蓄能建設,提升負荷與新能源協同運行水平;

三是推動可再生能源非電利用實現突破,積極發展綠色氫氨醇、風光供熱,因地制宜推進生物質能多元高效利用和地熱能供暖(製冷);

四是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費水平,落實可再生能源消費最低比重目標,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

五是鞏固拓展可再生能源技術和產業優勢,強化技術創新攻關和產業鏈供應鏈建設,提升新能源電站市場化運營能力;

六是健全保障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體系和長效機制,持續完善法律法規、市場交易、價格形成、綠證綠電和要素保障等;七是深化可再生能源項目、產業、標準和認證等領域高水平國際合作。

針對重點領域,《規劃》提出大力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分領域提出了具體舉措。在工業領域,推動重點用能行業生產工藝與用能技術升級改造,有序引導提升電爐應用比例,擴大工業領域綠電應用。加快推動煤炭、油氣勘探開發用能可再生能源替代,促進可再生能源裝備製造產業「以綠制(造)綠」。拓展可再生能源工業供熱場景,推進綠色氫氨醇在工業領域規模化應用。因地制宜建設零碳工廠,協同推進工業綠色微電網建設與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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