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新浪財經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評等級
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師研報,權威,專業,及時,全面,助您挖掘潛力主題機會!
2026年6月1日晚,華銘智能發布公告稱,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已收到上海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自2024年9月被立案調查以來,歷時近兩年,該案終於塵埃落定。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監管部門正持續加大對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投資者應重點關注上市公司財務數據等關鍵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經查,華銘智能2019年收購的子公司北京聚利科技有限公司在ETC產品銷售過程中,將應計入銷售費用的第三方居間及代理服務費錯誤計入研發費用,且未按權責發生制準確計提,導致華銘智能合併財務報表存在虛假記載。
具體來看,公司2020年虛增利潤總額2531.54萬元,佔當期利潤總額的18.76%;2021年虛減利潤總額3570.37萬元,佔當期利潤總額的16.90%。
基於上述違法事實,上海證監局決定對華銘智能給予警告並處150萬元罰款,對4名責任人給予警告併合計罰款250萬元。
隨着處罰決定書正式下達,華銘智能虛假陳述事實已被監管認定。現符合以下區間的投資者可參與報名索賠:於2021年4月26日-2023年10月26日期間買入,並在2023年10月27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而虧損。
需要注意的是,該案訴訟時效將於2026年10月26日屆滿,符合條件的受損投資者應及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