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加強公司治理風險監測預警,統一數據標準,推動監管數字化、智能化】金融監管總局、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財政部近日聯合發布《關於健全金融機構治理的實施意見》,提出22條措施。《實施意見》明確,提升監管前瞻性。加強公司治理風險監測預警,統一數據標準,推動監管數字化、智能化,實現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對存在重大治理缺陷和風險的金融機構進行早期干預,強化監管硬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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