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健全完善煤炭產業政策,嚴格產業准入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煤炭工業發展「十五五」規劃》。其中提到,健全完善煤炭產業政策,嚴格產業准入要求,加強負面清單管理,原則上停止新建、改擴建以下煤礦:山西、內蒙古、陝西、新疆產能低於 120 萬噸/年的煤礦,寧夏產能低於60萬噸/年的煤礦,其他地區產能低於 30 萬噸/年的煤礦。停止新建產能低於 90 萬噸/年的煤與瓦斯突出、衝擊地壓、水文地質類型極複雜的煤礦。停止新建第一水平開採深度超1000 米和改擴建開採深度超 1200 米的煤礦,停止新建和改擴建開採深度超過600 米的小型煤礦。禁止在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生態敏感區內規劃新建煤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