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是全國生態日,當天生態環境法典正式施行,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了一批檢察公益訴訟服務保障美麗中國建設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廣東省韶關市檢察機關督促整治曲江區烏石鎮非法採礦行政公益訴訟案。
根據基本案情,韶關德某旅遊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某公司)於2024年1月承租了韶關市曲江區烏石鎮某村小組100畝集體土地,以漁業養殖設施農用地向曲江區烏石鎮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烏石鎮政府)備案並由曲江區自然資源局審核通過,2024年7月9日獲批使用林地29.8畝後動工建設。自動工起至2025年1月期間,德某公司以「瘦身魚項目」建設工程為名實施非法開採螢石礦等礦產資源行為。經測算,案涉工地非法採出砂石資源土方量為63792.68立方米。
2024年11月,韶關市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韶關市檢察院)收到最高人民檢察院逐級交辦的互聯網舉報線索,因案件重大疑難複雜,決定成立專案組,與相關基層檢察院一體化開展初步調查。初核期間,曲江區自然資源局提供其委託兩家勘測公司出具的認定採挖區內所有巖礦為普通砂石的鑑定報告。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其調查方式不規範、不全面,存在虛假報告嫌疑。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廣東省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廣東省檢察院)統一指揮下,韶關檢察機關委託專業機構對現場作業情況及地表礦物類別進行衛星遙感監測分析,並運用大數據平台監督模型分析比對、實地調查、無人機航拍、現場取樣檢測等方式,查明案涉項目開挖的砂石主要為螢石礦、硅質原料礦(石英岩),大量運往乳源縣、清遠英德市等地銷售。
經韶關市檢察院交辦,曲江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曲江區檢察院)於2025年2月分別對曲江區自然資源局、烏石鎮政府行政公益訴訟立案。曲江區檢察院通過組織人員現場調查、詢問案涉區域附近村民、調取相關投訴舉報信息等,進一步確認生態環境長期受損事實,曲江區自然資源局、烏石鎮政府負有監管職責。
經與曲江區自然資源局、烏石鎮政府磋商,發現兩單位互相推諉監管職責,未及時全面接管案涉工地、開展應急處置和生態修復工作,生態環境損害和地質災害風險長期存在。曲江區檢察院分別於2025年7月1日、7月7日向曲江區自然資源局、烏石鎮政府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兩單位依法履行礦產資源執法監管、屬地政府保護生態環境和防治地質災害等職責,對案涉現場開展應急處置、生態修復工作,並持續跟蹤檢察建議落實整改情況。
檢察建議回覆期滿後,檢察機關對案涉現場進行調查,發現礦坑裸露、植被破壞情況未改變,行政機關未實質採取監管措施,公益損害持續存在。因韶關市行政訴訟一審案件由武江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武江區法院)集中管轄,韶關市檢察院指導曲江區檢察院及時移送武江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武江區檢察院)審查起訴。2025年12月10日,武江區檢察院對曲江區自然資源局、烏石鎮政府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訴訟。法院審理期間,曲江區自然資源局委託第三方機構形成生態修復方案,移交烏石鎮政府組織實施生態修復工作,於2026年5月竣工驗收。韶關市檢察院、曲江區檢察院會同法院等有關單位開展現場調查,通過無人機航拍複驗及數據對比,確認已達到治理效果。武江區法院依法於2026年6月底、7月初先後對兩被告作出行政判決,判令確認行政機關審前未依法全面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行為違法。
同時,在廣東省檢察院的督導下,韶關市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部門於2025年1月將案涉的非法採礦刑事案件線索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並依法辦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目前,案件正在審查起訴中。針對本案中發現的選礦廠違規收購、環境污染和安全生產問題,乳源縣人民檢察院同步督促應急管理、生態環境、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分別依法履行監管職責。
辦案過程中,韶關市檢察院將相關人員違紀違法線索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先後有13名相關責任人員受到黨紀處分。
2025年11月28日,結合該案辦理以及全市各類非法採礦案件情況,韶關市檢察院向市自然資源局制發社會治理檢察建議,推動該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鏈條打擊,對全市19宗案件推進集中整治,組織11個非法採礦點位的修復工作,修復面積147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