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司法部
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廳、市場監管局與廣西貿促會聯合印發《關於加強知識產權糾紛仲裁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記者獲悉,該《實施意見》充分發揮廣西面向東盟的開放區位優勢與向海經濟發展特色,聚焦專業化體系建設、多元解紛機制拓展、跨境協作深化等重點領域,推出一系列具有前瞻性和突破性的務實舉措,致力於構建適應新時代需求的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為建設知識產權強區和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提供有力法治支撐。
《實施意見》突出專業化仲裁服務體系構建,明確推動具備條件的仲裁機構設立知識產權仲裁院,發揮南寧國際仲裁院等平台示範作用,制定適配跨境糾紛的仲裁規則與程序指引。為破解知識產權案件技術事實查明難題,廣西將組建自治區級東盟跨境知識產權仲裁專家庫,吸納中國與東盟國家法律專家及技術鑑定人員,推行「法律仲裁員+技術專家」聯合辦案模式。同時,《實施意見》要求建立健全仲裁祕書選拔培養機制,開展中國與東盟仲裁員同堂培訓,培育通曉雙方法律法規的複合型涉外仲裁人才,為跨境知識產權保護夯實智力基礎。
在深化多元解紛機制方面,《實施意見》提出優化專項仲裁辦案流程,積極運用在線仲裁平台與人工智能技術,開通中越、中老、中柬等雙語服務通道。依託「知識產權風險一鍵查」小程序、「和為桂」雲平台增設線上仲裁模塊,並搭建東盟知識產權仲裁案例庫與法規庫,為仲裁裁決提供智能參考。《實施意見》還明確建立技術調查官參與仲裁製度,推動國家級知識產權保護中心與仲裁機構協作,實現技術事實查明與法律裁判精準融合。同時,支持產業商協會在章程或合同中增設仲裁條款,推廣示範文本,從源頭引導市場主體約定仲裁作為爭議解決方式。
面向東盟、服務開放合作是《實施意見》的一大亮點。《實施意見》明確搭建多邊跨境仲裁協作網絡,依託中國—東盟商事法律論壇及商事仲裁協作中心,與東盟國家仲裁機構、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簽訂跨境合作協議,打通跨境取證與裁決承認執行協作通道。支持仲裁機構與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平台對接,發揮境外服務站點作用,為企業「走出去」和外資「引進來」提供仲裁風險防範及糾紛解決方案定製等前置服務。《實施意見》還鼓勵廣西仲裁機構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構,拓展國際化佈局,持續提升廣西知識產權仲裁國際影響力。
在工作保障方面,《實施意見》建立司法行政、市場監管、貿促部門跨部門會商機制,統籌推進規則完善與協作事項。全鏈條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協同,落實「調解+仲裁確認」無縫銜接,明確行政調解協議可依法申請仲裁確認並強制執行。此外,將圍繞向海經濟與平陸運河經濟帶建設搭建高水平理論研究平台,並建立典型案例發布機制,以實踐創新與理論探索互促共進,推動廣西知識產權仲裁工作邁上新台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