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關於資本市場支持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的意見】加強募集資金監管。嚴格募集資金持續監管和穿透式監管。督促房地產證券發行人建立健全募集資金存儲、使用、監管等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募集資金專戶管理。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按規定或約定用途使用募集資金、回收資金,不得擅自或變相改變用途;嚴禁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違規佔用募集資金、回收資金等行為。督促保薦人、債券受託管理人、REITs和ABS管理人及託管人勤勉盡責,嚴格按照要求開展資金流動、投向穿透覈查,持續督導房地產開發企業依法依規使用募集資金、回收資金。堅持問題導向,針對性開展房地產開發企業募集資金、回收資金使用情況穿透式檢查,持續做好證券募集資金使用的監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