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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投資者訴蘇州恒久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簡稱:*ST恒久、恒久退,原代碼:002808)證券虛假陳述責任案持續推進。
曾代理股民告贏130餘家上市公司並獲賠的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表示,*ST恒久證券虛假陳述索賠時效可能只剩兩個月,受損股民仍可起訴。(厲健律師專欄)
案情回溯,2025年6月27日晚,*ST恒久發布《關於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公告顯示,江蘇證監局查明:*ST恒久披露的《2019年年度報告》《2020年年度報告》《2021年半年度報告》《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其中,2019年,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各 1,400 萬元,分別佔公司當期披露營業收入、利潤總額4.43%、47.48%;2020 年,虛增營業收入18,566.37萬元,虛增利潤總額3,860.43萬元,分別佔公司當期披露營業收入、利潤總額的38.14%、103.96%;2021年上半年,虛增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各1,754.72萬元,分別佔公司當期披露營業收入、利潤總額的11.86%、123.56%;2021 年,虛增營業成本1,348.74萬元,虛減利潤總額1,348.74萬元,分別佔公司當期披露營業成本和利潤總額絕對值的6.07%和7.49%。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虛假陳述司法解釋,上市公司等因證券虛假陳述行為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範圍包括投資差額損失、佣金和印花稅損失。
厲健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暫定:在2020年4月22日到2023年11月9日期間買入*ST恒久股票,並在2023年11月9日收盤時持有該股票的受損股民,可依法索賠。索賠條件最終以法院認定為準。(恒久退維權入口)
投資者索賠需提供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股票對賬單(2020年4月1日至今)、聯繫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的立場。厲健律師,系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糾紛調解員,2009年榮獲「浙江省優秀青年律師」稱號。2003年至今,厲健律師代理投資者告贏五糧液、大智慧等130餘家上市公司並獲賠,成效顯著。其中,祥源文化、趙薇案入選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蕭鋼構(維權)案入選2012年度「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輝豐股份案系江蘇省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案,東方電子案系中國證券民事賠償第一案。厲健律師接受中央電視台、新華社、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人民法院報、第一財經等100餘家新聞媒體採訪一千餘篇(次)。執業證號:13301200210145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