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長治發布)

10月1日起,我市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民生保障再升級
長治日報記者潘銀麗報道 日前,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根據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於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今年10月1日起,我市將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此次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是我省結合經濟發展實際,綜合考慮社會保障和住房公積金等因素確定,進一步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基本權益,築牢民生保障底線。目前,我省現行的最低工資標準分三類,其中,我市潞州區、襄垣縣為一類;潞城區、上黨區、屯留區、沁源縣、長子縣為二類;平順縣、沁縣、武鄉縣、壺關縣、黎城縣為三類。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後,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資標準依次上調至一類2350元、二類2250元、三類2150元。同時,相應提高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即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依次上調至一類13.5元、二類12.9元、三類12.4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依次上調至一類25.3元、二類24.2元、三類23.3元。
據介紹,我省最低工資標準,是剔除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和行車等特殊工作環境和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貨幣性工資。

編校丨潘銀麗
審核丨李雨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