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30條」新政發布!

玄武發布
08/31

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緊抓當前提質增效

推動經濟持續向新向優向好發展

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蘇政辦發〔2026〕38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關於緊抓當前提質增效 推動經濟持續向新向優向好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6年8月21日

(本文有刪減)

關於緊抓當前提質增效

推動經濟持續向新向優向好發展

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深入貫徹中央政治局會議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力擴大內需、優化供給,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強發展動力、激發社會活力,更好發揮經濟大省挑大樑作用,推動經濟持續向新向優向好發展,確保完成全年目標任務、實現「十五五」良好開局,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突出政策提效,加力擴大內需

(一)優化放大財政政策效能。加快財政支出和債券資金使用進度。聚焦先進製造業、現代服務業、城市更新、現代農業等領域,加大貼息投入,優化貼息產品。支持發行城市更新公司債,按規定對擔保增信給予支持。擴大普惠金融風險補償基金規模。(省財政廳牽頭,省委金融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大金融對重點行業領域和中小企業支持力度。建成江蘇省重點項目金融服務平台。動態更新縣域特色優勢產業、產業集群重點企業金融服務白名單庫。出台金融支持建築業轉型升級、房地產穩定發展和城市更新等相關措施。開展孖展、融智、融商「三融集成賦能行動」,用好各項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發布知識產權質押孖展、保險產品清單,開展科創型中小企業銀企對接。(省委金融辦牽頭,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知識產權局、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優化完善耐心資本投入機制。加快推動「險資入蘇」。支持紫金山國際科創基金街區建設。加快省產業併購基金、省級S基金實質性運作,設立市場化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籌備階段基金(Pre-REITs)。支持各類經營主體運用資產證券化方式盤活存量資產。對符合條件的基礎設施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等按規定給予發行費用支持。(省委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江蘇證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大力提振商品消費。優化以舊換新地方自主品類和品質數碼產品購置補貼政策,支持大學生等群體購置數碼產品。優化實施汽車購新促消費政策,持續開展汽車「五進」活動。新增備案一批離境退稅商店。(省商務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稅務局、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擴容提質服務消費。辦好用好太湖灣音樂節等平台,構建「演出+」「賽事+」等體系。推動養老、托育、家政、健康、社區便民等服務連鎖化規模化經營。深化夜間消費集聚商圈(步行街)建設,拓展「蘇·超級夜」消費活動參與商戶範圍。辦好「我是廚神」餐飲促消費活動,升級推廣「百縣千味」特色消費知識產權(IP)。積極引進高品質醫美機構。開展高水平公立醫院國際醫療服務試點、中醫藥服務消費和服務貿易融合發展試點。(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積極發展消費新業態新模式。制定創新發展特色商業街區、推動首發經濟提質政策措施,培育一批首店集聚載體。推進消費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試點建設。舉辦江蘇電商創新發展大會,推動「人工智能+電商」「產業帶+電商」「工業品+電商」發展,持續組織直播電商人才培訓。(省商務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用足用好各類政策性資金。聚焦「兩重」「六張網」建設等重點領域項目,按規定給予前期經費支持。進一步爭取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中央預算內投資等政策性資金支持,用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可作為部分領域項目資本金的政策。(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財政廳、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強重大項目服務保障。對新調增省重大項目、各級重點項目加強要素保障。提升重大項目建設考古前置審核工作質效,依法簡化流程、壓縮時長。對符合條件的省以上重大項目,按規定協調解決排污總量指標,實施環評承諾制審批和並聯審批、聯合會辦。(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林業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提速推進「六張網」建設。制定「六張網」項目庫及投資清單,建立重點項目「綠色通道」。出台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獎補政策。推進主幹網架升級、配網智能化改造、綠色智能微電網和跨省特高壓綠電通道建設。推動電網規劃與算力網規劃「一張圖」融合,開通算力項目供電接入綠色通道。支持各類企業參與城市地下管網投資、建設、運維。統籌推進一批標誌性物流項目。出台促進建築業企業參與「六張網」投資建設運營工作指引。加快沿高速公路液化天然氣(LNG)加氣站建設,開展加油站增加車用甲醇燃料加註業務試點。(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省數據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突出產業提質,高質量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

(十)持續推動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制定實施進一步推進製造強省建設的相關政策。加力推進工業企業增資擴產、技術改造、設備更新和智改數轉網聯,支持一批重大技術和特色優勢產業技術改造項目。培育一批數智化轉型服務商,推進工業企業「人工智能+製造」免費診斷。加大對重點行業節能降碳技術改造項目支持力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體系化推進新興支柱產業和未來產業高質量發展。圍繞「6+6」產業逐一出台配套政策,編制重點培育、招引企業目錄,組建產業聯盟。推動長三角相關投資引導基金和省戰略性新興產業母基金協同培育重點領域科創企業,促進金融機構與產業聯盟、行業協會開展精準對接。按規定對省未來產業先行發展集聚區給予資金支持。搭建創新藥械產品審評、檢驗「綠色通道」。在醫療領域推廣政府採購合作創新採購方式。(省委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藥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強基礎研究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加大對基礎研究的資金支持,擴大省政府與國家基金委區域聯合基金規模,支持有條件的大型企業與國家基金委共同設立聯合基金。擴大省企聯合資助基礎研究重點項目規模。健全符合基礎研究特點的分類評價體系。落實突出市場導向建設科技成果轉化高地政策舉措。加快紫金山創新帶、吳淞江科創帶和太湖光谷建設。接續推進「補短板」技術攻關項目。新佈局一批概念驗證中心、標杆孵化器和製造業中試平台。(省科技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鼓勵大型企業面向前沿和基礎研究建設研究院,提高規上工業企業設立研發機構比重,支持企業牽頭實施省前沿技術研發計劃、省科技重大專項。制定實施新銳科技企業發展專項支持舉措。支持企業建設省重點實驗室,推動金融機構常態化走進重點實驗室。對符合條件的領軍企業研發活動貸款,按規定給予貼息支持。接續舉辦「雙高協同·校(院)企雙進」產學研活動。(省委金融辦、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加力發展人工智能。出台人工智能創新發展激勵政策,對人工智能場景應用、集聚區發展及「詞元(Token)券」等給予支持。鼓勵設立人工智能產業發展基金,支持基礎大模型迭代發展。建強人工智能硬件供應鏈,支持全棧自主服務器建設,打造自主算力底座。接續組織重點領域「人工智能+」項目路演,遴選一批省級「人工智能+」典型應用場景並加快推廣應用。實施促進詞元經濟高質量發展行動。開展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專項行動和智能工廠梯度培育行動。(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數據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提升科技強農發展水平。圍繞核心種源、智能農機、智慧農業等領域,實施省現代農業前沿技術研發計劃項目,對種業振興「揭榜掛帥」項目的重大突破性成果按規定給予獎勵,開展農機研發製造推廣應用一體化試點。開展全省農業科技成果對接轉化系列活動。加大農業科技項目招引力度,梯度培育一批農業科技企業。加力實施優土、優種、優產、優儲、優銷「五優聯動」。穩定生豬等農畜產品生產和價格,促進農民穩定增收。(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糧食和儲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突出活力提升,進一步營造良好環境

(十六)精準施策助企紓困。加力推進清理拖欠企業賬款工作。推廣企業應收賬款保理孖展財政貼息。強化增值稅留抵退稅資金保障,加快審核效率。推動惠企財政資金「直達快享」擴面提速。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期不超過6個月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打造公平有序競爭環境。落實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要求,持續整治「內卷式」競爭。系統梳理各類支持政策實施期限,依法依規兌現有關政策。完善省政府政企懇談會工作機制,鼓勵地方建立為企服務平台,發揮12345熱線作用,着力幫助企業解決困難問題。優化「綜合查一次」運行機制。建立完善行政處罰簡案快辦機制。保障合規經營企業正常用票,精準落實稅費優惠政策。實施優化消費環境行動。(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數據局、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優化提升信用修復和企業破產重整服務效能。深化高效辦成信用修復「一件事」。對在讀困難大學生等群體,支持銀行依規協助修復個人信用。加強企業重整服務中心建設,為企業提供「一站式」服務。積極支持上市公司依法通過破產重整化解風險。(省法院、省委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證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拓寬民間投孖展渠道。持續開展上市服務現場對接活動,做好上市公司走訪服務,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發債輔導。設立江蘇省民營企業投資基金,省級審批(覈准)基礎設施領域項目應論證民間資本參與可行性。用足民間投資專項擔保計劃額度,按規定對再擔保機構給予代償補償。推廣「四貸聯動」模式,推動民營企業首貸戶擴面。(省委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江蘇證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促進外貿穩量提質。安排專項資金支持企業參加境內外展會。舉辦跨境電商培訓、賦能活動和公共海外倉供需對接活動。完善市場採購貿易試點方案,推動服務平台擴面提質。加大出口信用保險支持力度。動態完善匯率避險企業清單,引導中小微企業用好用足「蘇匯保」授信額度。拓展「蘇貿融」「蘇貿貼」支持外貿企業範圍。制定實施稅務服務外貿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幫助優勢產業對接出海優質資源,大力發展「新新三樣」,研究推進「人工智能+影視」出海。研究探索中東等國際物流多元路徑,強化中歐班列運輸服務支撐,穩步推進南向物流通道建設。為重點外向型企業提供專利出海支持。發放知識產權服務券。(省商務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廣電局、省知識產權局、省稅務局、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南京海關、中信保江蘇分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強化外商投資促進和服務保障。制定外資固穩促優措施,開展服務業吸引外資專項行動,發布服務業外商投資場景清單。建立外資企業A股上市培育聯盟。梳理引進外資股權投資意向企業清單,辦好「蘇投薈」等對接活動。用好利潤再投資稅收優惠政策,支持外資境內再投資。舉辦投洽會「投資江蘇」專場推介。認定一批外資研發中心。(省商務廳牽頭,省委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證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提高用地保障質效。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動態調整完善機制,允許合理優化城鎮開發邊界,動態增補重點建設項目清單。支持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先行用地。鼓勵按規定通過置換使用、合理增加容積率、相鄰土地並宗等方式,推進存量低效產業用地再開發。(省自然資源廳牽頭)

(二十三)加強算力和數據資源供給。建立算力共享機制,支持各類算力主體合規併網共享。規範推進算力佈局和供給。對可溯源綠電佔總用電量達到一定比例的算力項目給予能耗指標等支持。持續培育數據產業公共服務平台,高質量建設運營省數據交易所。(省發展改革委、省數據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四)促進綠色低碳轉型。建立碳排放置換量、能耗煤耗指標「蓄水池」和跨地區調劑機制。因地制宜推進綠電直連直供園區、項目,支持企業通過協議約定確定綠電資源。建設國家碳計量中心(江蘇)。做好省級綠證專用賬戶管理,發揮數字人民幣綠電溯源存證作用,依規有序開展綠證分配、交易、覈銷。(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五)營造創新創業氛圍。圍繞「6+6」產業發展和科技、人才、新消費等領域,組織創新創業大賽。支持各地建設「蘇創助跑空間」等新型創業支持載體。推進「科技成果+創業」「產業發展+創業」「職業技能+創業」「民生需求+創業」等創業模式。高質量建設環大學創新創業集聚區。(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突出協同聯動,全面提升融合發展水平

(二十六)推動投資於物和投資於人緊密結合。實施「蘇薈英才」行動,支持「6+6」產業引進領軍人才。建設省外引才(勞務協作)工作站,組織省外引才活動,持續實施「卓越博士後」計劃。出台支持青年社區建設若干措施。制定省製造業人才培育工程實施方案。推廣使用電子職業培訓券,開展「人工智能+」技術技能專項培訓。分層分類培育「新農人」。(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七)推動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編制重點產業鏈服務型製造高質量發展指引。出台促進平台經濟創新和健康發展若干措施。推動製造業領軍企業向集成型服務商轉型,由出售產品向「產品+服務」轉變。推動網絡道路貨運「反向開票」試點。設立省人力資源產業發展投資基金,推進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建設。聚焦無註冊商標企業和新銳科技企業,開展商標品牌賦能專項服務。(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數據局、省知識產權局、省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八)推動改善民生和擴大消費融合發展。加大就業崗位籌集力度,培育一批帶動萬人規模就業的新職業,投放「蘇崗貸」低息信用穩崗貸款。對招用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穩定就業參保的企業和社會組織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暢通實習生、見習人員參加工傷保險渠道。按國家規定拓展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範圍。將擴大社會保險補貼範圍政策的行業領域拓展至現代服務業。制定實施健全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出台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有關政策。深入開展常態化精準幫扶,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優化「一老一小」服務水平,發放養老服務券,面向全省0-3歲嬰幼兒家庭發放健康服務消費券。按規定對困難群體購買、租賃康復輔助器具給予補貼。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做好與中小學春秋假統籌銜接。持續擴大免費公共文化場館範圍。(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九)推動城市更新和穩定房地產市場聯動。出台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城市更新工作指引,加快老舊小區改造。優化人防工程配置。繼續實施「城新貸」財政貼息政策。持續用好建築業轉貸資金。加快優質核心地塊收儲整理,抓好優質地塊招商供應和項目落地。舉辦房展促銷活動。優化公積金貸款政策。制定出台存量房地產用地盤活利用工作指引。(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法院、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國動辦、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深化文旅體商融合發展。制定出台促進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系列政策文件,安排資金支持文體旅消費。拓展數字人民幣支持文體旅消費應用推廣。積極發展入境遊、鄉村旅遊等,在省外機場設立江蘇入境旅遊服務中心。推動拓展國際客貨運航線,加密洲際航線航班。加大文旅產品創新,推出博物館特色主題活動,增加中小型演唱會、本地音樂節頻次。開展「百萬學子游江蘇」等融合促消費活動,發放文旅消費券。推出「跟着蘇超遊江蘇」跨區域主題線路產品,結合「蘇超」票根發放體彩兌換券。推動盤活全省文旅資產存量,提高經營效益。加大文旅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對舉辦較大影響力體育賽事(不含職業聯賽)的社會機構給予支持。(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體育局、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編輯:李扇雲

校對:劉麗

責編:朱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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