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微永善)
近日,經雲南省人民政府同意,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雲人社發〔2026〕9號),明確從2026年9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
此次調整的核心目的是,更好發揮最低工資的保障作用,推動低收入勞動者工資合理增長,切實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及贍養人口的基本生活,進一步改善民生、增強人民群衆的獲得感與幸福感。
調整後
仍按縣級行政區域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
分為三類地區執行不同的標準
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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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類地區:
包括昆明市五華區、盤龍區、西山區、官渡區、呈貢區、晉寧區及安寧市、嵩明縣。月最低工資標準從2170元提高至227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21元提高至22元;
二類地區:
包括昆明市所轄其他縣、東川區,其他州市所轄縣級市及市轄區,以及玉龍縣、德欽縣。月最低工資標準從2020元提高至21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20元提高至21元;
三類地區:
包括全省其他縣。月最低工資標準從1870元提高至197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19元提高至20元。
根據《雲南省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的定義是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後,用人單位必須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計算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包括按規定應由勞動者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但不包括國家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的加班加點工資,補償勞動者特殊或者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也不包括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非工資性福利待遇和用人單位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住房及伙食補貼。
從適用場景看,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勞動者。
用人單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舉報投訴,或者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雲南省最低工資標準及適用地區對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