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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8月31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發布《關於開展人工智能應用服務商培育專項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了行動目標:以專項行動為牽引,建立人工智能應用服務商(以下簡稱「服務商」)資源池,靶向提升服務商技術創新、集成交付、安全合規能力,鍛造一批懂行業痛點、通技術機理、知安全風險、善交付運營的人工智能應用服務商隊伍。
到2026年底,全國服務商資源池內服務商數量突破2000家,形成結構合理、分工有序、協同創新的多層次梯隊,複雜場景交付能力顯著增強;到2027年底,全國服務商資源池內服務商數量不少於3000家,支撐形成全要素協同、全鏈條貫通、全場景覆蓋的人工智能應用服務生態。
圖片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明確服務商定位,建資源池育多層次梯隊
《通知》明確,人工智能應用服務商是指圍繞用戶單位智能化需求,提供人工智能解決方案諮詢規劃、交付實施、運營管理、安全治理等服務的企業或機構。
工信部信息通信經濟專家委員會委員、知名經濟學家盤和林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以下簡稱「每經記者」)微信採訪時表示,人工智能應用服務商其實就是賦能實體企業,提供人工智能解決方案的服務企業。
2025年8月發布的《國務院關於深入實施「人工智能+」行動的意見》提出,培育人工智能應用服務商,發展「模型即服務」「智能體即服務」等新模式,打造人工智能應用服務鏈。
盤和林表示,此次開展專項行動,是為了構建結構合理、分工有序、協同創新的多層次服務商梯隊,適應當前人工智能應用不斷拓展的狀況,實現人工智能應用規模化落地,也是為了提升人工智能服務商的服務水平,優化人工智能服務供給。
每經記者注意到,本次專項行動共部署了四項重點任務:建立服務商資源池、提升服務供給水平、推動規模化應用、加強服務商支撐保障。
在建立服務商資源池方面,《通知》提出,各地區組織摸排本地區服務商情況(包括註冊在本地的中央企業),建立服務商檔案。到2027年底,下轄國家人工智能產業創新應用先導區的省份,本地區服務商資源池內企業數量應不少於100家。工業和信息化部匯總各地區服務商資源池信息,依據相關標準形成全國服務商資源池,並適時進行發布。
在提升服務供給水平方面,《通知》提出,組織服務商牽頭組建模數共振、算電協同等類型的「人工智能應用服務團」,聯合上下游單位打造一體化解決方案。
在加強服務商支撐保障方面,《通知》提出,支持服務商加強與國家算力網絡樞紐節點、國家算力互聯互通節點、中國算力平台等對接,用好「算力券」等政策工具,降低算力成本。鼓勵高校、職業院校與龍頭服務商共建實訓基地,批量培養「懂業務、通模型、知安全、能交付」的複合型應用人才。鼓勵服務商搭建前線部署工程師(FDE)團隊,紮根用戶現場,保障場景落地。
賽智產業研究院院長趙剛在接受每經記者微信採訪時表示,專項行動的目的在於推動各行業「人工智能+」行動落地,培養一批既懂AI(人工智能)技術也懂行業業務的前端部署工程師(FDE),打造一批以FDE為核心人才的人工智能應用服務商,培育發展人工智能應用產業。
首購首用+風險補償,降低AI採購試錯成本
在推動規模化應用方面,《通知》表示,引導服務商圍繞高頻、剛需、可複用的業務,封裝構建模塊化、標準化解決方案產品包,形成一批「小快輕準」的人工智能產品服務。依託產業聯盟、行業協會、開源社區等平台,分行業開展針對性供需對接活動,對服務商進行宣介推廣。組織開放一批真實場景,積極引入服務商開展落地實踐,推動服務商的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打造標杆方案,形成帶動效應。
與此同時,探索通過首購首用、風險補償等模式,加大大模型、智能體、Token(詞元)等服務採購力度,提升行業用模用智質效。有條件的地區建立完善「出海」綜合服務體系,依託「一帶一路」、金磚、中國—東盟等合作機制平台,推動優質人工智能應用項目出海落地。
盤和林解釋稱,首購首用是指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等使用財政性資金對首次進入市場、尚未形成商業業績的創新產品實施優先採購的制度。以此來激勵人工智能產業加速應用創新。「風險補償通過財政補貼、保險機制等手段,分擔採購方試用新技術時可能面臨的風險,主要目的是降低‘試錯成本’,讓企業敢於嘗試新技術。」
趙剛向每經記者表示,大模型、智能體技術比較新,可能不成熟,會產生幻覺或安全問題。為了鼓勵大家做第一個喫螃蟹的企業,首購首用政策鼓勵政府和大企業用戶第一個購買、第一個使用,給服務商市場機會、應用場景和驗證案例。
「有了首購,可能帶來風險,一旦試錯中出現風險,政府給予風險補償,鼓勵大家試錯。」趙剛表示,這樣通過政策措施來鼓勵應用,可以形成示範,並推廣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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