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監管部門發布一系列房地產相關貸款新政策,這也推動銀行在信貸審批、資金管理、風險控制等多個環節進行系統性適配改造。」某國有大行住房業務相關人士表示。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關於改革完善房地產信貸管理 推動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的意見》。意見與個人住房貸款、商品住房開發貸款、商業地產貸款等具體領域的管理辦法,共同構成新模式下房地產信貸的制度體系。
業內人士認為,此次政策「組合拳」瞄準購房人權益保護、房企孖展需求、金融機構風險防控三重目標,有助於進一步完善房地產信貸管理體系,在維護購房人合法權益的同時,滿足房地產行業合理孖展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健運行。
● 本報記者 石詩語
放款時點延後
延後個人住房貸款放款時點的新要求備受關注。根據意見,借款人購買現房的,貸款人應當在銷售備案後發放貸款;借款人購買預售商品住房的,貸款人應當在竣工備案後發放貸款。
「確保購房人‘能拿房,再還貸’是對商品房預售模式下信貸放款規則的重大調整。以前只要房屋主體結構封頂,銀行便可安排樓盤准入、客戶審批、放款等流程。這就導致在樓盤尚未完工時,借款人就開始還貸。新政策要求,現房在完成銷售備案後,預售房在完成竣工備案後,銀行纔可放款。這就大大防範了借款人拿不到房卻要揹負貸款的錯配風險。」上述國有大行住房業務相關人士表示。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告訴記者:「過去,房貸發放普遍遵循‘主體結構封頂即放款’的原則,實操中部分項目放款時間甚至更早。這帶來一個突出問題,購房者較早辦理貸款並開始履行還貸義務,但樓盤建設仍需數年,若遭遇停工爛尾,則面臨‘貸款仍需償還,住房無法交付’的尷尬局面。舊模式下,雖然銀行可提前鎖定信貸收益,但購房者要更早承擔利息成本,還面臨較大的樓盤交付不確定性。」
「新政促使貸款發放時間節點後移,具有非常好的導向性意義。從本質上看,它是將交付風險從購房者和銀行身上移至開發商,倒逼房企積極履行開發建設責任,防範出現‘資金已到位,項目仍延期’等問題。總體而言,延後放款時點有助於保障購房者權益,同時推動房地產企業重視現金流變化,合理安排銷售節奏,加快從傳統高槓杆開發模式向更可持續的新發展模式轉型。」嚴躍進說。
上述國有大行住房業務相關人士坦言,新政策下,按揭業務時間線、樓盤准入邏輯都將被重構。「預售項目按揭放款時間節點後移,預售項目在竣工備案前不再發放按揭貸款,銀行的按揭回款周期拉長,資產投放節奏改變;銀行樓盤准入更看重項目能否順利竣工交付,樓盤風險前置審查權重也將進一步提升。」
房貸期限最長達到40年
將個人住房貸款期限由最長30年延長至最長40年也備受購房者關注。意見明確,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個人住房貸款應符合最低首付比例要求。個人住房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40年,金額不得超過擬購買住房的評估價值。
近日,記者實地調研多家銀行了解到,部分銀行按照新政策已開啓申請通道。
建設銀行個貸業務相關人士向記者表示:「對於存量住房貸款,我行會根據客戶申請延長貸款期限的具體原因、還款來源及後續還款安排進行綜合考慮,最終確定客戶可以延長的期限。根據相關規定,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客戶原貸款期限的一半,且與原貸款期限合計不超過40年。」
工商銀行客服人員表示,存量住房貸款客戶如果想延長貸款期限,可以和貸款經辦行聯繫並提交申請。銀行會根據客戶延長期限的原因、後續的還款來源和安排,與客戶協商、確定一個最長的期限。按照新規要求,貸款期限最長可延長到40年。
「客戶新辦理住房貸款能否申請到40年,還得看貸款機構的最終審核情況。」上述建設銀行個貸業務相關人士補充道。記者注意到,在建設銀行App中,「期限最長40年」已在房貸辦理模塊中被突出展示。
此外,記者實地走訪或致電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等多家銀行網點及房貸業務部門。部分銀行表示,貸款延長政策細則正在敲定,尚未收到具體落地通知,待細則出台後銀行會主動通知房貸客戶。
貸款期限的拉長將直接攤薄月供。以100萬元貸款本金、3%房貸利率、等額本息還款方式為例,30年期月供約為4216元,而40年期月供則降至約3580元,每月減少約636元,每年可減少約7632元現金流支出。
不過,多位銀行個貸辦理人員提醒記者,房貸期限的延長會帶來貸款總利息增多。以3%貸款利率計算,本金100萬元的貸款,貸款期限由30年拉長至40年,總利息會多出20餘萬元。
對此,嚴躍進表示,40年是新政的上限期限而非強制性期限,購房者可依據自身收入與銀行協商確定具體年限。隨着收入水平的提升,購房者可通過提前還貸等方式縮短實際還款周期,總利息支出並非不可調節。
業內人士認為,該政策與「延後放款時點」形成「組合拳」,目的在於進一步保護購房者權益,推動購房者與開發商之間權責利關係對等化。
從看房企到看項目
為加強個人住房貸款與開發貸款的銜接,意見明確,個人住房貸款應通過受託支付方式發放。購房人所購新建住房實行現房銷售的,受託支付至項目公司在主辦銀行開立的資金賬戶;實行預售的,受託支付至項目預售資金監管賬戶。
房地產開發貸款實行主辦銀行制也是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的亮點之一,即單個房地產項目對應一家銀行作為主辦銀行(可為單家貸款行,或銀團貸款牽頭行),對項目資金進行封閉式管理。
招聯首席經濟學家董希淼向記者表示:「這一制度改變了過去房企可從多家銀行孖展、資金跨項目調配的操作空間,項目資金被限定用於本項目建設。同時,新政策下,貸款期限大幅延長並與項目周期相匹配。例如,預售項目貸款期限最長5年,現房銷售項目貸款期限最長7年,商業地產項目貸款期限最長7年,且首次還本日期原則上安排在項目竣工備案之後,這就確保了建設期內房地產開發資金不被抽回。」
此外,在新政策要求之下,銀行發放開發貸款的投放審批也從看房企,轉向看項目本身。「過去,銀行主要看房企信用資格、擔保情況等,這種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審批效率,但存在一刀切和風險高度集中等問題。在新政策下,銀行需合理區分房企集團風險和項目風險,貸款審批更加側重於項目本身,項目單獨建賬覈算,資金獨立運作、封閉管理,有效防範項目交付風險和信貸風險。」上述國有大行住房業務相關人士表示。
董希淼認為,此次政策「組合拳」兼顧購房人權益保護、房企合理孖展需求、金融機構風險防控三重目標。通過主辦銀行、資金封閉運行、延後預售商品房按揭放款時點等制度設計,從信貸環節加固保交樓防線,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夯實金融基礎,有利於更好釋放合理的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