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金融一線消息,中國人民銀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分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顯示,貴州龍里農村商業銀行因違反反假貨幣業務管理規定,相關人員不具備反假專業能力;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照規定報告可疑交易;為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服務、與其進行交易,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假名賬戶,或者為冒用他人身份的客戶開立賬戶;未按照規定開展客戶盡職調查;違反網絡安全管理規定,未制定網絡安全事件應急預案,被中國人民銀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分行警告、罰款62.1萬元。
| 序號 | 當事人名稱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行政處罰內容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名稱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 |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計算) | 備註 |
| 1 | 貴州龍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黔南銀罰決字〔2026〕02號 |
1.違反反假貨幣業務管理規定,相關人員不具備反假專業能力; 2.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 3.未按照規定報告可疑交易; 4.為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服務、與其進行交易,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假名賬戶,或者為冒用他人身份的客戶開立賬戶; 5.未按照規定開展客戶盡職調查; 6.違反網絡安全管理規定,未制定網絡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
警告、罰款62.1萬元 | 中國人民銀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分行 | 2026年8月27日 | 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