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為進一步完善鄉村振興投入機制,持續提高強農惠農富農政策效能,農業農村部、中央農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聯合發布《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完善鄉村振興投入機制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2025年全國農林水財政支出達到2.35萬億元、是2012年的2.48倍,涉農貸款餘額達到53.57萬億元,社會資金積極參與,帶動農業農村投入規模不斷擴大,多元投入格局逐步形成,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促進農民持續增收、支撐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農業農村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六部門研究起草《方案》旨在進一步完善鄉村振興投入機制,持續提高強農惠農富農政策效能。
為健全鄉村振興多元投入格局,《方案》從財政、債券、信貸、保險、民間投資、農村集體資產等六個方面進行了部署。《金融時報》記者對重點內容進行了梳理:
強化政府資金優先保障
在強化政府資金優先保障方面,《方案》提出優先保障農業農村領域一般公共預算投入,優化投入結構、重點和方式,按規定落實好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農村相關政策。
加大對糧食主產區的利益補償力度,實施糧食產銷區省際橫向利益補償,完善產糧大縣獎勵政策,進一步提高財政補貼精準性,切實保護農民種糧和地方政府抓糧積極性。
發揮現有資金渠道作用,積極支持農業農村重大基礎設施建設、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深入推進鄉村生態文明建設和文明鄉風建設,推動農村基本具備現代生活條件。
保持中央財政常態化幫扶資金規模及省市兩級投入資金規模穩定。
發揮債券資金支農作用
我國債券市場規模位居世界第二,近年來我國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2025年安排超長期特別國債1.3萬億元、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債券8000億元、地方政府新增專項債券4.4萬億元。
為進一步發揮債券資金支農作用,《方案》提出,統籌用好各類債券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鄉村基礎設施建設、產業發展和公共服務項目。
堅持自上而下、軟硬結合,高質量推動農業農村領域「兩重」建設。
支持各地將專項債券資金用於符合條件的農業農村項目,提高項目儲備質量,更好發揮專項債券在農業農村領域強基礎、補短板、惠民生的積極作用。
各地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通過一般債券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業農村項目。鼓勵符合條件的公司發行鄉村振興債券。
提升信貸資金支農效能
2025年,農戶貸款餘額達到18.42萬億元、農林牧漁業貸款餘額達到6.89萬億元。
為進一步提升信貸資金支農效能,《方案》提出深入實施金融支持鄉村振興專項行動,綜合運用貨幣政策工具,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前提下,支持金融機構為鄉村振興領域提供信貸支持。
優化涉農領域信貸投向,推動各類金融機構向產糧(油)大縣、制種大縣、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等提供支持,重點做好糧食穩產保供、鄉村振興重要產業、農業農村基礎設施、農業科技創新等領域信貸資金投放。
落實好幫扶小額信貸政策,精準支持防止返貧致貧對象和需要繼續幫扶的原建檔立卡脫貧人口發展生產、增加收入。
支持銀行機構在依法合規前提下,創新並推廣與農業農村需求相匹配的信貸產品,加大首貸、信用貸等產品供給和續貸政策實施力度。
為符合條件的農產品經紀人、產銷類農民合作社等產地流通主體提供信貸支持。完善涉農資產評估機制,探索建立確權頒證、價值評估、抵押登記、資產處置等管理制度,推廣畜禽活體、農業設施等抵押孖展貸款,創新發展農機裝備、農產品倉單、資產經營權使用權等抵質押孖展。
提升農村數字金融水平,拓展信貸市場服務平台、農業經營主體信貸直通車、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孖展項目庫等平台的投孖展對接服務功能。
用好保險支農政策工具
2025年,我國農業保險保費規模突破1550億元,穩居全球第一,為1.25億戶次農戶提供風險保障超5.2萬億元。
為用好保險支農政策工具,《方案》提出健全多層次農業保險體系,加快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推動關係國計民生和糧食安全農產品保險發展,用好用足稻穀、小麥、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政策。
支持發展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穩定農戶收益。
支持保險機構豐富保險產品體系,擴大涉農保險產品供給,鼓勵保險機構按市場化原則積極自主發展農田保險、農機保險、農村居民人身保險等,充分發揮保險服務農業全產業鏈建設作用。
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降低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農業保險縣級保費補貼承擔比例。
推進農業保險精準投保理賠,鼓勵保險機構參與災害救助和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積極開展災害預警和風險減量服務,提升承保理賠服務質效。
激發民間投資活力
民間投資對穩就業穩經濟具有重要作用,2025年第一產業民間固定資產投資規模5264億元,佔第一產業固定資產投資的55%。
為激發民間投資活力,《方案》提出發揮好民間投資在鄉村振興中的積極作用,引導民間投資依法規範有序投入鄉村振興。
按照法治化、市場化原則,綜合運用貸款貼息、投債聯動等方式,調動耐心資本投入農業農村的積極性。
完善鼓勵引導公益慈善等社會力量投入鄉村振興的舉措。
支持以市場化方式設立鄉村振興基金,撬動金孖展本、社會力量形成投入合力。
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上市孖展,助力農業科技領軍企業等經營主體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加快高質量發展。
盤活用好農村資源資產
為盤活用好農村資源資產,《方案》提出健全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機制,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地制宜探索資源發包、物業出租、居間服務、經營性財產參股等路徑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增強其自身發展能力。
加快推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和孖展服務平台建設應用。
建立統一的脫貧攻堅國家投入形成資產登記管理台賬,創新項目運營模式,促進資產有效盤活、高效利用,持續發揮聯農帶農作用。
深化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規範投資行為,審慎選擇經營方式,穩健開展經營活動。
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項目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
鼓勵各類企業與村集體通過村企合作等模式,在農村地區合理開展光伏、風能、水電、生物質能等能源項目建設和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