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根據商品房庫存去化周期對房地產用地實行差異化管控】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九部門印發《關於統籌推進控增量去庫存優供給着力穩定房地產市場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加強住房供應管理。堅持「以需定供」,根據城市發展、人口變化、住房需求等因素,科學編制「十五五」城鎮住房發展規劃,合理引導住房市場供應,實現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錢。強化房地聯動。根據商品房庫存去化周期對房地產用地實行差異化管控,對商品住宅庫存去化周期18個月以上的縣,暫停商品住宅用地出讓;12—18個月的,按照「盤活多少、供應多少」的原則,根據本年度內盤活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積確定新出讓商品住宅用地面積上限,確保不增加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積。嚴格商品房預售管理。對分批預售但去化率較低的房地產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嚴格控制該項目後續商品房預售許可審批節奏。綜合考慮當前市場供求實際,進一步提高預售門檻。鼓勵實行現房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