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無錫日報)
進入9月,又有兩地最低工資標準迎來調整。
9月1日起,廣東、雲南正式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其中,深圳月最低工資標準由2520元提高至2700元,廣州由2500元提高至2680元,兩地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均提高至25.4元。雲南三個檔次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提高至2270元、2120元、1970元。
今年以來,江蘇、浙江、陝西已自1月1日起實施新標準,加上廣東、雲南,目前已有5個省份在今年實施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山西、新疆已經公布調整方案,均將從10月1日起執行。
最低工資上漲,影響並不只體現在最低工資這一項收入上。失業保險金、病假工資、經濟補償等一些待遇的計算標準或最低保障線,與當地最低工資存在不同程度的聯動關係。不過,這並不意味着最低工資一漲,所有工資待遇都會同步上漲。
廣東、雲南9月實施新標準,今年已有5省調整落地
廣東此次調整後,將全省最低工資標準劃分為三類。廣州、深圳執行一類標準,其中廣州月最低工資為2680元,深圳為2700元,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均為25.4元;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執行二類標準,月最低工資為2300元;其餘15個地市執行三類標準,月最低工資為2040元。
廣東上一輪最低工資標準自2025年3月起實施。與上一輪相比,此次深圳、廣州月最低工資均提高180元。
雲南仍按照縣級行政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劃分三類地區,三個檔次月最低工資分別由2170元、2020元、1870元提高至2270元、2120元、1970元,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分別提高至22元、21元和20元。
更早之前,江蘇、浙江、陝西已從今年1月1日起執行新標準。其中,江蘇、浙江月最低工資最高檔均提高至2660元,陝西最高檔提高至2376元。
此外,山西、新疆已明確10月1日起執行新標準。因此,截至9月2日,今年已有江蘇、浙江、陝西、廣東、雲南5省實施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山西、新疆屬於已經公布、尚待實施。
月最低工資、小時最低工資分別適用誰?加班費、津貼不能用來「湊數」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是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其中,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主要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一些特殊用工形式也不能突破這條底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同時不得低於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實行計件工資或者提成工資的單位,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同樣不得低於相應最低工資標準。
與此同時,加班工資、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津貼,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福利待遇,不能用來「湊夠最低工資」。
也就是說,如果深圳一名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2400元,另有300元加班費,即使總收入達到2700元,也不能據此認定滿足新的最低工資要求。剔除加班工資後,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仍應達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個人承擔的社保和住房公積金是否包含在最低工資內,各地規定則不完全相同。
例如,雲南明確,最低工資中包括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江蘇則明確,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不作為最低工資組成部分,應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
深圳的規定也有自身特點:依法應由員工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可以從工資中代扣;對於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職工,用人單位仍應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個人可按規定免繳。
因此,最低工資標準並不完全等同於勞動者實際到手收入,具體還要結合當地規則判斷。
最低工資上漲後,失業金、病假工資、經濟補償都會漲嗎?
最低工資調整後,真正可能跟着變化的待遇,主要有兩種情況:一種是計算公式直接與最低工資掛鉤;另一種是最低工資作為待遇的最低保障線。
深圳失業保險金屬於第一種。
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明確,失業保險金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的90%計發。隨着深圳最低工資由2520元提高至2700元,失業保險金由2268元/月提高至2430元/月。
由於失業保險金實行「次月發放上月待遇」,9月份發放的仍是8月份待遇,繼續按2268元計算;從10月份開始發放9月份待遇時,執行2430元的新標準,個人無需重新申請。
病假工資與最低工資的關係更多體現為「兜底」。
按照深圳現行規定,員工醫療期內病傷假期工資不得低於本人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60%,同時不得低於深圳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因此,隨着最低工資提高至2700元,這一最低保障線由2016元提高至2160元。但這並不意味着所有勞動者病假工資統一上漲。如果按照本人正常工作時間工資60%計算後的待遇已經高於2160元,仍按相應規定執行。
經濟補償也是類似邏輯。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因此,最低工資提高後,抬高的是經濟補償的最低計算底線,並不是所有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都會同步上漲。對於平均工資本身明顯高於最低工資的勞動者,通常不會受到影響。
還有一些項目不會因為最低工資調整而當然同步變化。
例如,加班費不能計入最低工資,但並不意味着最低工資提高後,所有人的加班費都會按年例增加;高溫津貼、夜班津貼是否調整,要看當地專門規定。
社保繳費基數也並非所有職工同步提高。職工繳費基數原則上按照本人工資並受法定上下限約束,部分險種最低繳費基數是否受最低工資變化影響,還要看當地具體規定。
住房公積金同樣有自己的調整周期。以深圳為例,繳存基數一般按照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確定,最低工資9月1日調整,並不意味着所有人的公積金繳存基數當月同步變化。
因此,判斷一項待遇是否會跟着最低工資上漲,關鍵要看法律法規和當地政策是否明確將最低工資寫入計算公式,或者作為最低保障標準。
為什麼同一省份標準不同?最低工資多久調整一次?
最低工資標準並不是單純依據物價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最低工資規定》明確,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要綜合考慮勞動者及其贍養人口最低生活費用、居民消費價格、職工平均工資、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經濟發展水平以及就業狀況等因素。
由於各地經濟發展、工資水平、生活成本和就業狀況存在差異,不同省份的最低工資標準並不相同,同一省份也可以劃分多個檔次。
此次廣東將全省劃分為三類地區,廣州、深圳執行最高檔;雲南則按照縣級行政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劃分三類地區。
最低工資標準也不是到某一時間節點後機械上漲。
現行《最低工資規定》原有條文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2015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根據經濟形勢進一步提出,在今後一段時期將調整頻率改為每兩至三年至少調整一次。
這是一項最低調整頻率要求,並不意味着必須等滿兩年或者三年才能調整。如果相關因素髮生變化,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
廣東就是一個例子。上一輪最低工資標準於2025年3月實施,此次2026年9月再次調整,間隔約一年半。
總體來看,最低工資上漲首先抬高的是工資分配的法定「地板」。對於領取最低工資或者工資水平接近最低工資的勞動者,影響最直接;對其他勞動者而言,則要具體看失業保險、病假工資、經濟補償等制度是否設定了與最低工資聯動的計算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