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銀行擬募資不超過1600億元用於補充資本

金融一線
09/06

  9月6日金融一線消息,農業銀行今日發布董事會決議公告,審議通過《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方案》,擬通過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方式引入中國菸草總公司及其有關子公司作為戰略投資者,並簽署附條件生效的戰略合作協議和簽署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協議。財政部擬認購金額1300億元,中國菸草擬認購100億元,江蘇菸草、浙江菸草、湖北菸草各擬認購50億元,北京菸草擬認購30億元,雙維投資擬認購20億元。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扣除相關發行費用後將全部用於補充核心一級資本。

  具體情況如下:

  (一)發行股票的種類和麪值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為本行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

  (二)發行方式及發行時間

  本次發行採用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方式。本行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審核通過並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同意註冊的批覆後,在批覆的有效期內擇機發行。

  (三)募集資金規模及用途

  本次發行擬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600億元(含本數,下同),扣除相關發行費用後將全部用於補充本行的核心一級資本。募集資金規模以經相關監管機構最終批覆的發行方案為準。

  (四)發行對象和認購方式

  本次發行的發行對象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以下簡稱「財政部」)、中國菸草總公司(以下簡稱「中國菸草」)及其有關子公司中國菸草總公司江蘇省公司(江蘇省菸草公司)(以下簡稱「江蘇菸草」)、中國菸草總公司浙江省公司(以下簡稱「浙江菸草」)、中國菸草總公司湖北省公司(以下簡稱「湖北菸草」)、中國菸草總公司北京市公司(以下簡稱「北京菸草」)和中國雙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雙維投資」)。

  (五)發行價格和定價方式

  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發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的價格原則上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不含定價基準日,下同)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價(按「進一法」保留兩位小數)。

  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總量。若在該20個交易日內發生因除權、除息事項引起股價調整的情形,則對調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價按經過相應除權、除息調整後的價格計算。

  最終發行價格將在本次發行申請獲得上交所審核通過並經中國證監會作出予以註冊決定後,由本行董事會或其授權人士根據股東會授權與保薦人(主承銷商)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監管部門的要求並結合市場情況確定。

  在董事會決議日至發行日期間,如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或中國證監會對發行價格、定價方式等事項進行政策調整並適用於本次發行的,則本次發行的每股發行價格將做相應調整。

  (六)發行數量

  本次擬發行的A股股票的數量按照募集資金總額除以發行價格確定,且不超過發行前本行總股本的15%。對認購股份數量不足一股的尾數做捨去處理,不足一股的部分對應的金額計入本行資本公積。

  中國證監會同意註冊後,發行數量將由本行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人士根據相關規定與本次發行的保薦人(主承銷商)協商確定。如本次發行擬募集資金總額或發行股份總數因監管政策變化或註冊文件的要求等情況予以調整的,則認購對象的擬認購金額、認購數量將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做相應調整。

  (七)限售期

  根據中國證監會、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金融監管總局」)及上交所的有關規定,以及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協議約定,發行對象所認購的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A股股份,限售期為自取得股權之日(指本次發行的股份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記之日)起五年。相關監管機構對於發行對象所認購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轉讓股份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發行對象認購的本次發行的股份,在限售期內,因本行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事項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應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結束後,發行對象所認購股份的轉讓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和上交所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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