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央視網
央視網消息:9月3日,記者從陝西省寶雞市太白縣自然資源和林業局了解到,當地對發生在今年5月30日至6月2日的一起5人違規穿越秦嶺鰲太線的行為,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這也是3月15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正式實施後,陝西首例涉及違規進入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的處罰案例。
5人非法穿越鰲太線 最高被罰2.5萬元
經太白縣自然資源和林業局查實,2026年5月中旬,湯某在刷手機視頻時看到鰲太線穿越相關內容,遂產生違規穿越探險的想法。
隨後,湯某通過視頻評論區主動私信邀約戶外愛好者,先後聯繫王某某、魯某某2人,商議組團穿越鰲太線。2026年5月30日凌晨4時,湯某等5人抵達太白縣一處無卡口檢查的進山點位,攜帶戶外裝備、氣罐、食品等物資進山,並藉助某戶外導航行進。
太白縣自然資源和林業局執法監察股幹事 杜建平:他們到達太白縣一個叫「苗圃」的地方,就是我們現在站的這條路。當天凌晨四時左右,他們從這裏開始進山,沿着土路,繞過馬台溝管控點以及鐵絲網。後來類似情況出現得比較多,在這建了臨時管控點,平時人員在這裏值班值守。
杜建平表示,根據他們的調查取證,湯某5人藉助某戶外徒步導航軟件上的離線地圖,避開管控點登山。在遇到保護區鐵絲網防護圍欄時,未依規折返,而是從圍欄縫隙非法進入核心保護區,先後途經白起廟、導航架、藥王廟、水窩子、鰲山遇難者紀念碑、頂棚梁等點位,並於5月30日在窩棚紮營休整,5月31日穿越至水窩子紮營,期間使用攜帶的氣罐生火做飯。
同時,為規避證據留存,同行人員主動刪除手機內拍攝的穿越照片、視頻,王某某、魯某某等人還刪除了線上聊天記錄、解散溝通群組,銷燬涉案證據。
2026年6月2日凌晨3時許,5人繞開路平溝村水泥路值守點位,沿河道、山溝繞行下山,抵達342國道路平溝處,由網約車接回西安後,各自返回。
經調查確認,湯某等5人進入的「鰲太線」區域為法定的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域,屬於禁止擅自進入的區域。
目前,湯某等5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對5人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罰: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不得再次擅自進入自然保護區核心區活動及相關禁止區域活動;對5人給予警告;對5人中的湯某處人民幣2.5萬元罰款,對王某某和魯某某分別處人民幣2萬元罰款,對譚某和劉某某分別處人民幣1萬元罰款。
處罰是如何作出的?經過了哪些程序?
根據修訂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相關規定,對於湯某等5人的行為,罰款金額最高為5000元。而在新修訂的條例中,對個人違規進入保護區核心區的行政處罰的罰款額度,從以往的5000元以下調整為最高可處10萬元。那麼,這個處罰是如何作出的?經過哪些程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相關規定,行政機關擬作出較大數額罰款時,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
最初,太白縣自然資源和林業局依據5人在違規穿越中的不同作用,擬對湯某等5人分別處以5萬元、3萬元和2萬元罰款,5人在接到通知後均提出了聽證申請,太白縣自然資源和林業局分別於2026年7月29日、8月10日召開了聽證會。
記者了解到,鰲太線涉及太白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黃柏塬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此前舊的條例裏涉及保護區的行政執法主體並不是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而是保護區管理局,因此太白縣自然資源和林業局也是首次辦理此類案件。
太白縣自然資源和林業局黨組成員 退耕還林工作站站長 張建鵬:第一,辦案難度大,提取直接證據比較難。第二是處罰標準,舊條例最高是5000元,現在新條例最高是10萬元,差距大。
西北政法大學環境法律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丁巖林告訴記者,此次條例修訂後,個人違規進入保護區核心區的罰款額度,從最高5000元提高到10萬元,主要是考慮到社會經濟情況發生了變化,處罰金額也隨之調整,在針對具體個人的處罰金額上,則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考慮。
西北政法大學環境法律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丁巖林:設定以及實施行政處罰應當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後果、社會影響,以及違法人的主觀過錯等方面統合考慮。不是考慮單一要素。包括主觀方面、客觀方面。從後期來看,執法部門應當及時制定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對各種不同的情節予以考慮,最終制定相對合理的處罰幅度。
記者了解到,兩場聽證會後,太白縣自然資源和林業局經與相關職能機構諮詢、綜合研判後,對五位當事人罰款金額均作出調整:劉某某(未滿18周歲),將原擬罰款2萬元調整為罰款1萬元;譚某將其原擬罰款由2萬元調整為1萬元;魯某某、王某某將原擬處罰由3萬元調整為2萬元;湯某將原擬5萬元罰款調整為2.5萬元。
目前,有1人已經繳納罰款,4人已申請分期繳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