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臨時用地管理文件修訂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據自然資源部消息,近日,自然資源部起草了《自然資源部關於規範臨時用地管理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按照規範性文件制定程序有關規定,現公開徵求社會意見。相比2號文,《徵求意見稿》主要在4個方面作了完善。一是新增臨時用地類型清單,「適用」與「禁止」一目瞭然,方便基層、企業把握要點,便捷基層審批。二是充分釋放臨時用地繼續、接續使用政策效應,對不滿最高使用年限的臨時用地項目,均可申請繼續使用,累計不超過最高法定使用年限;對能源、交通、水利等長周期建設項目,作出針對性的用地規定,不同項目之間可接續使用同一臨時用地,納入國家和省級重大項目清單的,同一項目的不同施工標段也可申請接續使用,累計不超過項目立項批准的工期, 最大程度節約企業重新選址的時間和土地復墾的成本,提升經濟效益與土地利用效率。三是推行聯動審批制度,對涉及耕地、林地、草地混合的,統一由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受理,讓企業只跑一個部門,提升建設項目臨時用地審批效率和審批服務溫度,保障建設項目及時落地。四是積極回應企業訴求,將土地復墾保證金調整為土地復墾費用,確保專款專用,按復墾進度提取費用,並支持使用銀行保函的方式代替預存土地復墾費用,大幅度減少企業資金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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