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先生7月份租了房子
說是中介告知
電費按峯谷電模式收取
他最近發現不是這麼回事
張先生:肯定都想找一個便宜點的房子是不是?能省一塊就省一塊。

張先生說
自己平時打零工
7月份通過我愛我家中介租房
房子在杭州臨平區水汀人家小區
他租了其中一個房間
每月租金420元
合同出租代理人是杭州愛家物業

張先生:電費的事情,當時我們聯繫這個管家,就是小曹。他明確跟我們說過峯谷電,峯是多少錢一度,谷是多少錢一度。

張先生說
當時電話溝通
他沒錄音
也沒留下文字記錄

這套房子有四個房間
對應四個租戶
共用一個電錶
大夥兒平攤費用

6月份的電費一共是300多元
7月份600多元


張先生說
因為對電費上漲有疑問
他去找過供電局
有意外發現

張先生:說你們這個房子,峯谷電沒有分開計費的,只有一個價格。能差將近三四百塊錢吧總的,(6、7、8三個月)加起來。

根據省發改委相關文件
如果申請峯谷電
高峯電價每度0.56元
低谷電價每度0.28元
不是峯谷電的電價是每度0.53元
不管是不是峯谷電
都有階梯電價

張先生租的這套房子
7月用電1051度
屬於第二階梯
每度0.588元

對應的峯電每度0.618元
谷電每度0.338元

按峯谷電算
電費508元
能便宜將近110元

8月用電1309度
其中1283度每度0.838元
26度每度0.588元

因為沒法確定對應階梯的峯谷電度數
張先生按每度0.838元電價對應的價格
即峯電每度0.868元
谷電每度0.588元計算
得到的金額是965元
能便宜大概124元

張先生:如果管家或者他們「我愛我家」,有任何一個人跟我們租客講過,說這個房子的峯谷電不分開計費的,那當時可能就會租別的房東的房子。要求把這個差額,補還給我們。

聊天記錄裏
業務員曹先生說
從來沒有承諾過峯谷電

張先生:你當初是怎麼跟我說電費問題的?
當事業務員 曹先生:民用電啊。
張先生:你就只說了這個嗎?
當事業務員 曹先生:對呀。

溝通群里門店店長提到
交割單上有電價
如果張先生有異議
當時就應該提出

張先生強調
7月7號入住
當時就要求做物業交割
但實際籤交割單是7月29號
因為時間久了
沒注意電價
他認為至少不該承擔7月份的電價差額

一行人來到門店
店長表示不方便接受採訪

當天晚些時候
杭州愛家物業方面發來文字回覆
經覈查門店溝通記錄
未發現相關承諾記錄
如張先生能提供相關通話錄音
聊天記錄等憑證
將再次複覈
電價由供電部門覈定
交割單簽署時間不會影響電費覈算的結果
正在協調房東
申請辦理峯谷電

張先生不接受
他認為就算中介沒做過相應承諾
也應該明確告知不是峯谷電
而不是只說民用電